招标
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样地调查(草原生态综合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lzfcgzcy2023-003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子涵185992665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样地调查(草原生态综合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LZFCGZCY2023-003 
    项目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样地调查(草原生态综合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样地调查(草原生态综合监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2022年巴州数字草原本底调查项目基础上,推进巴州草原生态综合监测(基况调查)、生态评价和年度监测,进一步理清巴州草原资源状况,形成草原资源监测成果。
人工草地调查内容包括样地位置、地理坐标、草种名称、生活型、草种来源、植被盖度、灌溉条件、种植年份和草产量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023年11月10日前验收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具备林或草类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草原修复和保护、调查、监测等内容)或从事草原、生态类专业教学的大学院校及科研院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00:00,下午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楼兰世家19楼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4号巴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996-201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楼兰世家B座1903室
联系方式:18599266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子涵
电 话:1859926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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