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8台车辆 | 项目编号 | GR2019BJ1002660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
转让底价 | 5.00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8-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08-23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于浒 联系电话:010-83143058 |
您的意向信息已提交,正式报名请务必与本项目的负责人联系。
交通运输设备 | 号牌号码 | 详见清单 | 型号 | 详见清单 |
购置日期 | 数量 | 0 | ||
登记日期 | 使用年限 | 0 | ||
颜色 | 行驶公里数(万) | 0.00 | ||
所在地 | ||||
号牌号码 | 详见清单 | 型号 | 详见清单 | |
购置日期 | 数量 | 0 | ||
登记日期 | 使用年限 | 0 | ||
颜色 | 行驶公里数(万) | 0.00 | ||
所在地 | ||||
号牌号码 | 详见清单 | 型号 | 详见清单 | |
购置日期 | 数量 | 0 | ||
登记日期 | 使用年限 | 0 | ||
颜色 | 行驶公里数(万) | 0.00 | ||
所在地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194台摩托车闲置设备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挂牌截止日17:00)。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2)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的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并承诺在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保证转让方财产安全,如造成转让方财产损害,需赔偿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方成功办理所有车辆过户手续,向竞卖方提供相关手续证明后,竞卖方无息退还;(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受让方须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4、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标的物的保养、保管、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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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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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资产详见《8台车辆基本信息表》。该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现场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知晓,车辆还存在保险到期未续、未过车审、由未缴路桥费、罚款等情况(具体情况以竞买方自行向车管所、交巡警、保险机构等有关单位查询为准),并承诺在车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4、此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签订《8台废旧车辆处置现场勘察确认表》,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供双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表》,与报名申请资料一并提供,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含税价格,按税法规定开具相应发票; 6、本项目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7%收取; 7、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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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交纳方式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其他附件 | 附件: 8台废旧车辆处置现场勘察确认表-0723.d.doc , 8台车辆基本信息表.xls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pdf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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