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2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惠鹏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宣传部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1303-201903-hzhy022-0002
甲  方: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宣传部 乙  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瑞丰电脑经营部
合同金额:¥26,200.00 金额大写: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 类型 数量 计量单位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供应商报价 合计(元)
专业音箱 4 会议音响 雷拓 TK-208 广州市白云区雷拓电子设备厂 770.00 3,080.00
额定功率:40W/80W,8Ω定阻输入,灵敏度:87dB,最大声压级98dB,单元:8"同轴×1带同轴高音,材料:金属网罩,塑料外壳,音质清晰嘹亮,开孔尺寸:240mm
话筒 10 代表话筒 狮乐 YW-8 广州市诗乐电子有限公司 710.00 7,100.00
1.全数字(FCS)音频传输及控制技术,实现发言讨论,可使用视像型,讨论型功能。 2.内置扬声器,具有音量辅助功能。 3.专业高保真电容咪芯,超高灵敏度,语音清晰,带宽可达20Hz~20KHz。 4.主席带控制会议秩序的优先权,可关闭发言代表单元,主席单元数量不受限制。 5.话筒头部带发言指示灯,可拨插式鹅颈话筒。 6.抗手机干扰功能,更好地维护会议现场气氛。 7.高强铝合金底座,坚固耐用 8.任意分配ID地址码功能,避免ID地址码重复现象 9.自带2.1米8芯连接线,进行手拉手连接
讨论型会议主机 1 讨论型会议主机 狮乐 YW-8 广州市诗乐电子有限公司 4,790.00 4,790.00
1.采用全数字技术(FCS)(数字音频传输+数字控制技术),8芯全数字高保真电路开发设计; 2.内置高性能CPU为核心,系统稳定,运算快捷; 3.集2路输出,共可接150个单元,支持多达10个主席; 4.支持RS-485的PALCO P/D和RS-232的中控代码控制; 5.具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自动模式、全开放模式、主席模式等; 6.可设置话筒不发言时自动关闭和发言限定时间; 7.具有录音输出接口,保存会议记录, 8.音频输出可以外接音响设备,可配合中控使用 9.系统主机带有锁定功能,可以限制开关使用次数
话筒 1 无线话筒 狮乐 SH-28 广州市诗乐电子有限公司 1,790.00 1,790.00
.金色与黑色合理搭配,样式新颖别致 .大屏液晶显示屏,显示信道、频率、信号强度等信息 .200信道可选,红外自动对频 .加强型信号接收天线 .两支高保真无线话筒 工作频率: 740MHZ~790MHZ 信噪比:》100db
功放 1 功放 狮乐 AV-1018 广州市诗乐电子有限公司 3,190.00 3,190.00
独立开模黑色磨砂铝合金面板,内调式音量控制,全功能遥控调节,专业录音,复读复唱功能,USB/SD卡解码播放,蓝牙功能,4路信号同步输入,大功率东芝管放大输出,过载,过流,过压全自动保护,五路高保真卡拉OK输入,三菱芯片专业卡拉OK效果,特设OK静噪电路,防止OK自激,立体声音频自动跟踪切换功能. 信躁比;90dB 频率响应:20Hz-20KHz 失真度<0.1% 阻抗:4-8Ω (尺寸:430*148*328)
RTF 效果器 1 RTF 效果器 RTF X5 广州RTF名宙音响 2,520.00 2,520.00
具有音箱处理器功能的卡拉OK效果器,每个功能部分都独立可调,且有相应的PC界面,可直观调节,易于操作
反馈抑制器 1 反馈抑制器 狮乐 YW-3 广州市诗乐电子有限公司 3,730.00 3,730.00
内置24Bit A/D D/A转换,24位DSP处理器,48KHz高速采样。采用高速浮点数字音频处理器和最先进的子带回声消除技术,可有效消除回声和啸叫。全自动化操作,免人工调试。内置自适应动态噪声滤波器,提高信噪比,改善音质。内置AGC自动增益控制,内置数字高低通调节控制,可限制语音频响。内置数字压限器,内置10段图示均衡器,内置人声激励功能
合同金额(元): 26,200.00
其他约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7天

2.交货地点: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政府大院主楼313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惠鹏/0752-3370488

五、验收

1.乙方应于交货后7天完成安装。

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3.列入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必须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型号。

4.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要求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交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即便合同结束后乙方亦应遵守此保密。

3.除合同本身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交还给甲方。

九、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政府大院主楼313 地址: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惠阳区淡水东华大道中24号
电话:0752-3370488
电话:0752-387333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中区支行

账号:2008032509000091905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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