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0007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BZ0007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交通、照明、供电土建等市政配套及附属工程。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工程设计必须的交通量调查、方案论证、物探、勘察、测绘、咨询、征地拆迁测算、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轨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和和配合招标人完成前期报建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交通、照明、供电土建等市政配套及附属工程。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工程设计必须的交通量调查、方案论证、物探、勘察、测绘、咨询、征地拆迁测算、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轨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和配合招标人完成前期报建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的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50万元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项目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条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3.1.6条的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1日00:00至2023年08月10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638553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3、6335753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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