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办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办公)
2.2实施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各单位,详见第五章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供应商考核评价合格可延续1年,最多延续2次。
2.4最高投标限价:(不含6%增值税)人民币2.13元/平方米
2.5联合评审:
1)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工厂)(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2)、红旗体系消防检测协同采购项目(工厂)(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3)、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办公)(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4)、红旗体系消防检测协同采购项目(办公)(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5),以上四个项目联合评审;
2)评审顺序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抽取工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工厂)(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2)、红旗体系消防检测协同采购项目(工厂)(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3),以上两个项目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即被推荐为第一个评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再被推荐为第二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办公)(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4)、红旗体系消防检测协同采购项目(办公)(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5),以上两个项目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即被推荐为第一个评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再被推荐为第二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工厂)(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2)、红旗体系消防维保协同采购项目(办公)(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4),以上两个项目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即被推荐为第一个评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再被推荐为第二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红旗体系消防检测协同采购项目(工厂)(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3)、红旗体系消防检测协同采购项目(办公)(项目编号:0736-ZB20241445),以上两个项目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即被推荐为第一个评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再被推荐为第二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括消防维保及检测;
2)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执业范围应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认证范围应包括消防维保及检测;
2)投标人的消防备案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消防社会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newServiceOrg2.jsp?province=&pName=%E5%85%A8%E5%9B%BD)查询结果为准,执业范围应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3.1.2财务要求: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查验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不满足上述要求,投标按否决处理;评审当日未能通过扫码或查询网址查验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投标按否决处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消防设施维保业绩和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消防设施检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1.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并且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2)维保、检测人员取得四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或原公安部消防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的资格证书,其中至少有一个有电工证、高处作业证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证件复印件;
2)消防社会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络截图,特种行业证件提供相应网上的查询截图;
3)近三个月(2024年5月-7月或2024年6月-2024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复印件:包含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单位批量参保证明(报盘)。以上信息服务方应配合扫码登录查询验证。
3.1.5设备要求:服务方拟投入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主要用于维保、检测的专用设备:激光测距仪、数字照度计、数字声级计、数字风速仪、消火栓测压接头、喷水末端试水接头、接地电阻测量仪、数字万用表、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需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设备检定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20时至2024年8月22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联系人:苑博
电话:13341463401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相鹏、王艺霏
座机:0431-81868654、0431-80745120
手机:17386876454、15561568213
邮箱:wangxiangpeng1@faw.com.cn、wangyifei8@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