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安县万象鑫城小区正式电建设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3007982844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21030079828448
监督部门: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陈雪冬
监督部门电话:0412-4927027
标段(包)名称:台安县万象鑫城小区正式电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202321030079828448001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澄清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与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修改内容如下: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4.2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中“收款单位: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汇款账号:92100601005420888800002(行号:403223100023)”改为“收款单位: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汇款账号:92100001006176888800003(行号:403223100023)”;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谢谢配合。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康新阳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24-31235785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监督部门: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陈雪冬
监督部门电话:0412-4927027
标段(包)名称:台安县万象鑫城小区正式电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202321030079828448001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澄清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与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修改内容如下: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4.2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中“收款单位: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汇款账号:92100601005420888800002(行号:403223100023)”改为“收款单位: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汇款账号:92100001006176888800003(行号:403223100023)”;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谢谢配合。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康新阳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24-3123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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