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同纠纷诉讼(执行阶段)代理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3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5-585817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合同纠纷诉讼(执行阶段)代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230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合同纠纷诉讼(执行阶段)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通汇公司与吉林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与吉林省省级平台企业签署保证合同。通汇公司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吉林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通汇公司已提起诉讼,为加快实现欠款的回收,拟聘
请律所执行阶段向吉林公司催收,催收标的额为127,934,915.36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纠纷诉讼(执行阶段)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纠纷诉讼(执行阶段)代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
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律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2)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的诉讼代理(含执行)
项目业绩。(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判决书上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均需满足业绩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
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出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担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02 09:00到2023-03-08 17:30
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预约及购买招标文件均采用线上模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添加招标代理
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76069337),并于2023年3月2日上午09时至2023年3月8日下午17时30分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3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23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新地中心一期58楼5801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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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通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新地中心一期58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州街道北大街83号北楼201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5-58581755
电 子 邮 件: 8760693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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