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补充项目第三批监理三标段2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HCT20231201001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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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12 14:20:44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17 15: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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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河县三甲集镇石炭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工程001 | GHCT20231201001 | 工程-施工 | 3614562.89(元) |
公告内容
兰州市“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补充项目第三批监理三标段2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市“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补充项目第三批监理三标段2进行招标,特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ZXZ-21029-03-002
2、建设单位: 兰州国资利民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 兰州市“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补充项目第三批监理三标段2
4、建设地点: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职工家属区,位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安宁物业站。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职工家属区,位于瓜州路电力小区。
5、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1日
6、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程规模及内容:主要维修改造内容:1、单元门禁,2、雨水管更换,3、道闸及人行出入口门禁,4、钢大门安装,5、户外台阶及挡土墙新建,6、围墙面层维修,7、路灯安装,8、物业用房屋面防水及室内粉刷开窗,9、地面硬化、10、家属楼屋面维修,11、家属楼散水维修,12、道路警示牌安装,13、单元楼牌安装,14、路面硬化,15、单元门雨棚拆除等。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0、招标控制价:2.78万元
11、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开工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延期监理)。
1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
13、成交公示完7天以内提供完整的监理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本项目需配置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并附近三个月(2023年1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以后有同类(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需提供2020年-2022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单的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登录兰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注册登记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网上报价及相关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在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国资利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87号203室
联 系 人:刘君
电 话:177896072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金茂A塔13层1304号
联 系 人: 童玲
电 话:13919031991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