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学院学园校区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_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hs202404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莆田学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94-22113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THS2024046

二、项目名称:莆田学院学园校区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即承包地点)

承包期限

经营范围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第四餐厅、第五餐厅

2+1+1

主要经营大众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商务套餐、风味小吃(各类面、粉食、小吃类)、加工后的水果、饮料, 不得经营校园禁止经营的项目。

60000.00

2

2-1

凤凰餐厅

20000.00

备注:(标注“★”的不允许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莆田学院新、旧校区已中标食堂经营项目且仍在经营承包期限内的餐饮企业参与此次招标(除在营期间各学年考核得分均在85分(含)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做出专项明确书面承诺并提供考核证明材料。

2.现场勘察

1)本项目将于2024年06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统一组织现场勘察。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706072701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参与现场勘察的需提前预约,把授权书、考察日期、人员信息(含车牌号、联系电话)等材料发送至PTXYST@126.com邮箱,便于办理校门口通行证。

3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往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于采购人的地理位置、采购要求、现场情况等进行了解,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无论投标人是否曾现场勘察,或现场勘察后未提出要求澄清问题,均视为对项目现场状况完全了解;今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此原因不再调整。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3.投标人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1+1年,一个学年度结束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若中标人学年年度考评低于7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对中标人作任何补偿。因采购人场地为第三方租赁,采购人场地使用权时间暂定为两年;若两年后使用权没有变动,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在前两年承包期内考评情况签订下一学年度经营承包合同,每学年年度考评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如因国家规划、政策要求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学校搬迁或不再续租该餐厅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提前终止合同或无法续签下一个学年度经营承包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5.投标人可选择对本项目中的某一个合同包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人将按包1、包2的评标顺序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某一投标人被确定为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可参与包2的评标但不能被确定为包2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合同包。若出现某一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退出中标、公示后被废除中标资格或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等可导致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发生时,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6.本项目在采购人的监督下,中标人自负盈亏依法依规自主经营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法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含社保)、保险、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员工食宿费用、员工服装费用、技术服务费、原材料费用、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水电费、餐厅物料消耗品、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增添的厨房设备、开票税额、各种证件办理等一切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标准合同包1、2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特定要求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招标:不接受

五、时间、地点安排:

5.1报名时间:2024年0620日~2024年0711(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071209: 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地点安排:

5.3.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5.3.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六、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七、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7.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7.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7.3标书工本费:100元

八、响应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磋商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磋商代理机构联系。

九、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莆田学院

联系人:老师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张女士、黄女士     电话:0594-2211398

  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学院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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