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证券数据库和中间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zb02-2312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力玮0371-65585935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371-639798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中原证券数据库和中间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原证券数据库和中间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证券数据库和中间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CZB02-2312002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1)中间件:应用服务器软件,集群(企业)版,数量4套;SpringBoot内嵌版2套;分布式缓存软件,集群(企业)版,数量1套;Web服务器软件,单实例(标准)版,数量2套(2)数据库: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版,数量4套;数据守护集群软件,数量2套。
6、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实施。
7、供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软件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所有产品永久授权及其授权方式支持容器环境部署的投标授权书。(提供授权书)
4、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所有产品一年以上原厂质保服务及后期配套服务承诺。(提供原厂质保服务及后期配套服务承诺)
5、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生产厂商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投资及从属关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2.“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7、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因获得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4)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明网络安全事件原因,认定网络安全事件责任;(5)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6)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8)自愿接受中证信息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9、禁止性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参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 (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 (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2室)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以现金的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提供单面内容的清晰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清晰完整的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提供设备/软件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所有产品永久授权及其授权方式支持容器环境部署的投标授权书、提供原厂质保服务及后期配套服务承诺、不得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生产厂商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投资及从属关系、“信用中国”网站三项查询结果的打印页、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条承诺、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上述资料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完整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资料)。
5、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楼2212室(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22楼22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3楼
需求联系人:郭力玮
联系电话:0371-65585935
邮  箱: guolw1@ccnew.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楼18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邮  箱: hnxc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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