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5922004170101 | 项目名称 | 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9220041701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5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5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E3205922004170101001001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金港路以东、晨丰公路以北、长山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厂房跨度8-18米(根据工艺布置确定),合同估算价995万元。 2.2、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3.4.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规定; 3.4.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5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6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年01月-2020年03月)); 3.4.7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3.4.8本项目拟设计的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主要是以氢能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为平台,研发和生产各类动力系统集成及电控、热控、供氢系统等核心辅机,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集成,燃料电池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系统新应用,新型氢气储运技术等氢能源技术与产品,并致力于打造“产学研”一体化氢能产业基地。设计范围中方案设计包括总体工艺设计,设计单位须根据产能要求及产品要求,提供完整的工艺设计流程,并与土建单体一一配套;并根据氢能燃料整体工艺要求,对土建、公用等专业提供完善、准确的技术要求,以及对氢能燃料行业能够准确提出合理化建议、行业趋势走向等建设性意见;氢能基地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IT基础架构、应用系统、厂区智能化和安全等内容,设计单位须以先进、高可靠、高性能、高性价比和可扩展为设计原则,建立一套高安全、高可用、高效率的信息化平台,并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确保所有信息化建设在投入使用时具备行业领先水平。同时设计单位须充分利用氢能特点,设计氢能分离式发电系统等。请各投标单位充分了解本项目设计任务需求后参与投标。 3.4.9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办事大厅”查询(http://218.4.101.10:8088/ZJG/企业端页面/ClientMain.html)。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以集体议事法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七.其他说明 2.1.5.1、服务期限: 2.1.5.1.1方案设计(总体工艺设计、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及各专项设计安排并经招标人同意; 2.1.5.1.2初步设计:自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各专项设计安排)方案; 2.1.5.1.3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确定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完整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1.5.1.4工程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自中标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5.2基地内主要建筑功能及需求: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邮 编:215633 邮 编: 215000 联系人:王向东 联 系 人:王战、翁梦娅 电 话:0512-55918003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 传 真: 0512-6956066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hxzbdl@126.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5月08日至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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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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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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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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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E3205922004170101001001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金港路以东、晨丰公路以北、长山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厂房跨度8-18米(根据工艺布置确定),合同估算价995万元。 2.2、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3.4.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规定; 3.4.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5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6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年01月-2020年03月)); 3.4.7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3.4.8本项目拟设计的中车张家港氢能基地主要是以氢能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为平台,研发和生产各类动力系统集成及电控、热控、供氢系统等核心辅机,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集成,燃料电池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系统新应用,新型氢气储运技术等氢能源技术与产品,并致力于打造“产学研”一体化氢能产业基地。设计范围中方案设计包括总体工艺设计,设计单位须根据产能要求及产品要求,提供完整的工艺设计流程,并与土建单体一一配套;并根据氢能燃料整体工艺要求,对土建、公用等专业提供完善、准确的技术要求,以及对氢能燃料行业能够准确提出合理化建议、行业趋势走向等建设性意见;氢能基地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IT基础架构、应用系统、厂区智能化和安全等内容,设计单位须以先进、高可靠、高性能、高性价比和可扩展为设计原则,建立一套高安全、高可用、高效率的信息化平台,并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确保所有信息化建设在投入使用时具备行业领先水平。同时设计单位须充分利用氢能特点,设计氢能分离式发电系统等。请各投标单位充分了解本项目设计任务需求后参与投标。 3.4.9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办事大厅”查询(http://218.4.101.10:8088/ZJG/企业端页面/ClientMain.html)。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以集体议事法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七.其他说明 2.1.5.1、服务期限: 2.1.5.1.1方案设计(总体工艺设计、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及各专项设计安排并经招标人同意; 2.1.5.1.2初步设计:自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各专项设计安排)方案; 2.1.5.1.3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确定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完整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1.5.1.4工程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自中标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5.2基地内主要建筑功能及需求: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邮 编:215633 邮 编: 215000 联系人:王向东 联 系 人:王战、翁梦娅 电 话:0512-55918003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 传 真: 0512-6956066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hxzbdl@126.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5月08日至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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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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