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机场码头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商项目其他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241EK0226507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码头 | 项目类型: | 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其他 | ||||
项目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招选一家专业服务商负责码头客运中心区域内房屋建设物及附属设施设备零星维修,内容包括防水补漏、道路停车场及闲置空地等区域内维修、候船楼及凸堤日常维修、除锈刷漆及玻璃清洗、水电维修、其他不可预见维修等。服务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内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延长合同期限1年。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商项目其他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23 03:00 | ||||
公告信息: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以下简称“码头客运中心”)现对“深圳机场码头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商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码头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商项目(项目编号:HKC-FZB20240423-002 ) 二、项目采购方式及相关要求 招选方式:以竞争性谈判(综合评估、二次报价)方式确定成交商家。 费用:项目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预估费用最高含税金额上限为20万元,按照采购方审计部门审核后结算价下浮率不低于5%开展相关谈判工作,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以“实际工程量经采购方造价审核部门审核后的最终结算价*(1-下浮率)”作为实际支付金额,年度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 三、项目需求概述: 招选一家专业服务商负责码头客运中心区域内房屋建设物及附属设施设备零星维修,内容包括防水补漏、道路停车场及闲置空地等区域内维修、候船楼及凸堤日常维修、除锈刷漆及玻璃清洗、水电维修、其他不可预见维修等。服务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内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延长合同期限1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合同内容:零星维修工程类;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业务订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业务订单等文件中需清晰的反映业务双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总金额等),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若证明文件未能体现项目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经采购人对报名人进行上述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通过报名的服务商,本公司将通知获取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六、报名资料(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合同内容:零星维修工程类;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业务订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业务订单等文件中需清晰的反映业务双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总金额等),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若证明文件未能体现项目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被授权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合作协议、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被授权人与公司关系的证明); 8.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自身实力的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提交的资格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其报价为有效报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单位,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名资料仅用于获取采购文件,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符合性审查;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不符合密封报价文件要求,我司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七、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时0分。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供。 开户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帐 号:748474547942 开户银行:中行机场支行 九、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大道1001号机场码头候船楼三楼经营管理部 商务联系人:王先生 Email:wangdong03@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534 技术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5331,13828869012 特此公告。 | ||||
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商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41EK0226507/01 |
报价方式: | 折扣率 | 采购控制价(元): | 20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项目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预估费用最高含税金额上限为20万元,按照采购方审计部门审核后结算价下浮率不低于5%开展相关谈判工作,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以“实际工程量经采购方造价审核部门审核后的最终结算价*(1-下浮率)”作为实际支付金额,年度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工期(天): | 365 | 工期说明: | 服务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内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延长合同期限1年。 |
招标/采购范围: | 招选一家专业服务商负责码头客运中心区域内房屋建设物及附属设施设备零星维修,内容包括防水补漏、道路停车场及闲置空地等区域内维修、候船楼及凸堤日常维修、除锈刷漆及玻璃清洗、水电维修、其他不可预见维修等。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合同内容:零星维修工程类;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业务订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业务订单等文件中需清晰的反映业务双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总金额等),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若证明文件未能体现项目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23 03: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5-06 09: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5-07 09: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05-10 06:30 | 开标时间: | 2024-05-10 06:30 |
文件获取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大道1001号机场码头候船楼三楼经营管理部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码头候船楼2017会议室 |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1001号候船楼3楼经营管理部 | ||
联系人: | 王东 | 联系电话: | 0755-23452534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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