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2022-03-31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殡仪馆
乙方:福建热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YZX[GK]2021074的福州市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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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殡仪馆办公楼宇、遗体火化场车间、三栋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20间遗体守灵房、业务大厅、取灰间、祭供台、10间吊唁厅、职工宿舍楼、水电设备房、馆内各区域的公共洗手间、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以及馆区内周边道路等区域围墙以内的建筑物室内外和公共场地,详见投标文件。 | 1、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走廊、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秩序维护值班室); 2、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建筑物主体、基本配套生活设施等)、设备维护(包括办公排气扇、照明、电器设备),运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绿化、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排水沟、垃圾中转站、水泵、蓄水池、屋顶水箱、各类指示牌、公告栏等设施);消防设施 (含消防泵、灭火器等)、公共照明设施、避雷设施、车场(库)、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棚;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公共场地(包括停车场、馆内办公区域)、道路、公共走廊、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各处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馆内垃圾收集清运,按业主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工作;以及污水管道、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及蓄水池、屋顶水池水塔清洗;室外绿化带、花草树木、器械等养护与管理;建筑物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修补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破损处修缮工作; 4、办公服务大楼及会议室,每天清扫、定期进行彻底保洁,每天擦洗桌椅、门窗,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会议室在会前按照业主要求做好准备,会后及时打扫卫生,保持会场清洁,达到随时具备使用条件; 5、负责24小时安保岗执勤、消防及公共秩序管理,包括每日安全巡查、消防设施设备巡查、监控设施值守(但不包括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6、交通秩序、车辆行驶停泊和人流物流的管理; 7、负责消防设施的月检和消防控制室的报警处理工作; 8、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含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治安巡逻记录、消控中心运行记录、人员培训记录); 9、负责各楼、活动场所和所有通道的大门开放、关锁工作; 10、协助业主临时搬移会议桌椅、办公用品等物品; 11、遇殡仪馆有重大活动、检查等情况,物业要服从馆部统一安排,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符合规定的物资保障;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1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疫情原因所需的物业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特殊需求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该费用和风险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14、人员工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详见投标文件。 | 2(年) | 我公司应根据值班岗位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安排值勤时间确定岗位职责等,设置巡检路线,实施 24 小时护卫值班、巡逻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业主有权对我公司制定、安排的值班、执勤、巡逻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维保公司及时做好各项消防控制系统的维保,保养工作。保洁服务整体要求:每天上、下午馆部工作人员及送葬人员到达前完成馆区的办公大楼,机房、监控室、遗体火化场车间、骨灰存放楼、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业务大厅、取灰间、祭供台、吊唁厅、职工宿舍楼、水电设备房、馆内各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全面清洁,在8:00后对整个区域进行巡视保洁,下班前必须清理一次垃圾桶。班外时间有值班人员对全馆进行巡视保洁,发现污渍或垃圾立即清理。接到安办或行政科值班通知后,在10分钟之内到现场处理。工作时间整体要求:周一至周日07:00-12:00;14:00-17:30;夜间值班:周一至周日18:00-24:00;夜间值班人员按业主需求针对遗体火化场车间、遗体冷藏寄存室、遗体守灵房等区域清扫保洁。详见投标文件。 | 438888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438888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4.3交付条件: 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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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2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3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4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5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6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7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8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9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0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1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2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3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4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5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6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7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8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19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20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21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22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23 | 4.17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24 | 4.09 | 每月服务达到标书要求,予以按月按实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2年,2022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至本项目履约服务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若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10.2若中标人出现员工流动造成缺勤的,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造成缺勤的,每延误一天每人每天扣人民币贰佰元。 10.3若中标人有出现参与有偿服务、敲诈勒索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10.4若中标人有出现监守自盗的、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10.5若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10.6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10.7若中标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或不良影响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10.8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9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0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1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0.13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中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诉讼相关费用承担 若因中标人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殡仪馆 | 乙方: | 福建热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一期S5#楼13层28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王勇建 | 单位负责人: | 林勇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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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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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3442263 |
联系方法: | 1379991152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1000700003958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签订日期: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