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sbc-jl-cg-2022-09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冬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4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资格后审)

2022-12-14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0773-2240GNJLFWGK4516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BC-JL-CG-2022-09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分为9包,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名称

  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期限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五包:松原地区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松原地区入围3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或有效期内甲方(含甲方上级机构)就同类项目再次集中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六包:白城地区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白城地区入围3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七包:延边地区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延边地区入围3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房地产押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押品价值评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八包:吉林省全辖区抵债股权价值评估)

  吉林省全辖区入围2家评估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抵债股权价值评估服务。

  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五至七包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登记为三级及以上)、须通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须通过财政部门备案;第八包投标人须通过财政部门备案,且具备证券业评估资格;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所有标包相对应的备案证书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81150785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与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本次招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张强

  电话:0431-8128512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韩冬

  电 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 真: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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