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江县任市镇观音阁村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4947.3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47.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13568182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江县任市镇观音阁村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达市自然资规函〔2023〕10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开江县自源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建设总规模26269.58亩,预计新增耕地3851.3695亩(其中新增水田2301.3282亩),约为立项时新增耕地面积的58.79%,预算总投资约4947.39万元,新增耕地亩均投资约1.28万元/亩。    
2.4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4947.39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947.39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6 个(0-10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技术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和附带二维码的工程类国家级注册证书和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3、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提供申请人带二维码的AA级以上信用等级证书(附网络查询截图);5、提供申请人在《四川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信用评分(诚信分)应在90分及以上。。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01日08时00分至  2023年09月06日08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开江县自源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3568182378    
    传    真:              
                    
                2023年09月0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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