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老旧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1491.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370202-04-01-986456
预算金额1491.9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晓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老旧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2/05 19:26:46 | ||
项目名称: | 老旧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市南区江苏路社区委大学路/街 8 号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建筑物级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4919000.00元 | 工程造价: | 13084830元 |
工程规模: | 0米 | ||
项目批复文号: | 2311-370202-04-01-986456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2311-370202-04-01-986456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901750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宋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9017506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崔晓梅、崔晓倩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3127018136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11-370202-04-01-986456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改造老旧庭院主供水管线和专用管、增设楼座控制阀门和单元阀门、对存在渗漏地下水和污水的水表池进行防渗处理或进行水表池迁移、更换小区内校核表和用户水表;对大学路8号、观海二路47号等小区老旧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更换。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改造方案或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 |||||||||||||||||||||
招标范围: | |||||||||||||||||||||
老旧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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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4条、第5条、第2.1款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2.2款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投标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1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单项合同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2-27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2-27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9017506,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市南软件园10号楼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 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 传真:/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240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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