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我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对招标投标、履约阶段发现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关于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公管〔2022〕4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1〕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广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城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CS-GC-GK-2022107
2.2 招标类别:工程服务
2.3 项目名称:沪渝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4 项目地点: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
2.5 建设单位:安徽省广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6 项目概况:沪渝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全长91.554公里,广德南线提质改善段全长22.009公里。起于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附近(浙皖界),接G50沪渝高速浙江段,途径广德城区北、誓节镇、十字镇、洪林镇,止于宣城市宣州区,接在建的沪渝高速宣城至芜湖段。
四改八改扩建段设特大桥1座,大桥5座,中小桥29座,分离立交10座;广德北线新建段设大桥3座,中小桥7座,分离立交11座;广德南线提质改善段桥梁维修加固大桥1座,中小桥9座,分离立交7座。主线改扩建广德西、誓节(枢纽)、宣广(枢纽)、宣城东、宣城西5处互通立交,新建界牌(枢纽)、高湖、花鼓(枢纽)、洪林4处互通立交,移位新建十字互通立交,利用在建宣城枢纽互通(本项目实施主线改扩建工程);广德南线改建广德东、广德2处互通立交。主线新建高湖、十字、洪林匝道收费站,改扩建广德西、宣城东、宣城西匝道收费站;广德南线改扩建广德东及广德匝道收费站。主线新增洪林服务区,改扩建绿锦服务区,新建十字养护工区,改扩建宣城西监控通信分中心等;广德南线改扩建广德服务区。
本项目界牌枢纽至花鼓枢纽段25.909km采用双向六车道,其余路段65.645k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设计速度:起点至宣城东互通段74.930km设计速度 120km/h,宣城东互通至终点段16.624km设计速度100km/h。
(2)路基宽度:界牌枢纽至花鼓枢纽段路基宽度34.5米;其余路段65.645km路基宽度42米,广德南线路基宽度24.5米。
(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路基:1/100。
(4)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7 项目概算:131.07亿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项目实行二级监理机构设置,共划分为4个标段,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3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监理标段 |
里程(km) |
起讫桩号 |
对应标段 |
工作内容 |
总监办 GX-ZJB |
110.023 |
K203+582.074~ K291+607.120 LK202+012.400~LK224+009.600 |
全线各标段(包括土建标、预制标、交安标、绿化标) |
承担项目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绿化、环保、水保、材料、线外工程等相关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含缺陷责任期)。 |
第一驻地办GX-J01 |
44.378 |
K203+582.074~ K225+962.290 LK202+012.4~LK224+009.600 |
GX-01标、GX-02标、GX-07标、起讫桩号内的交安标、绿化标 |
承担所辖标段(桩号)内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绿化、环保、水保、材料、线外工程等相关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及部分试验检测(含缺陷责任期)。
|
第二驻地办GX-J02 |
28.638 |
K225+962.290~ K254+600.000 |
GX-03标、GX-04标、起讫桩号内的交安标、绿化标 |
|
第三驻地办GX-J03 |
37.007 |
K254+600.000~ K291+607.120 |
GX-05标、GX-06标、起讫桩号内的交安标、绿化标 |
2.9 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总服务期52个月(28个月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4个月验收(竣工)与缺陷责任期),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2年12月(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总监办(GX-ZJB标段):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驻地办(GX-J01、GX-J02、GX-J03标段):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业绩最低要求:
(1)总监办(GX-ZJB标段):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总监办监理工作,或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施工总监办监理工作(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
(2)驻地办(GX-J01、GX-J02、GX-J03标段):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监理工作,或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
3.1.3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土建类),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企业进行从业登记,同时还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担任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监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
驻地(GX-J01、GX-J02、GX-J03标段)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土建类),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企业进行从业登记,同时还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担任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或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为道路或桥梁)。(监理负责人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
3.1.4 投标人在其他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履行合同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总监办(GX-ZJB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驻地办(GX-J01、GX-J02、GX-J03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驻地办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驻地(GX-J01、GX-J02、GX-J03标段)监理工程师须是联合体牵头方员工。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所投标段数量超出上述规定的标段数量,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如某一投标人在2个监理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依据组合标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组合标价最低法:投标人在两个合同段中均排名第一,则计算两个合同段的组合标价,将两个合同段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交叉求和,确定组合标价较低的一组,为最终中标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为准):
3.6.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6.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6.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6.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7.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8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9时。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23日9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9时。
6.2 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63-202002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联 系 人:汤工
电话:0563-3013002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8楼
电话:0563-3033682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10.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万元。
10.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2022年11月23日9时整。
10.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电汇(转账)(多标段投标仅需缴纳一次)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
账 号:120701010400250000000000019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12196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72830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