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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2024-2026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2024-2026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现公开征集2024-2026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律师事务所项目供应商,公告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简要描述
1.基本情况:评选的漳州地区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将纳入漳州分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库,主要负责漳州分行诉讼、执行案件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参与案件执行活动、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法权益。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案件代理框架性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2.准入期限:2024-2026年度(3年)。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作业务所在区域有正式机构(含分所);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含)以上;
(三)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具备为与本行相类似机构2家(含)以上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五)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律师团队为本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本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团队全部成员应职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六)律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下述条件的,可以优先准入:
1.律师事务所获得过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表彰的;
2.律师事务所团队实力较强,主要骨干成员具备司法机关从业经验的;
3.在非诉领域(特别是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
(七)能够提供多样化服务:
1.近2年内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金融法律事务的案例(诉讼、执行);
2.无偿提供授信业务法律风险防控、诉讼、执行等法律专项培训;配合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业务活动;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提出业务或流程建议被采纳等。
三、网上公告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本次评选网上公告及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受律师事务所报名。
四、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纸质材料递交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准入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1.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3.律师事务所(分所)处罚记录;
4.律师事务所(分所)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配备的诉讼、执行法律服务团队主要成员的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
5.律师事务所(分所)为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6.其他材料:
(1)代理诉讼、执行费用报价材料(需单独封包);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见附件1);
(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见附件2)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见附件3)。
(二)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8:00(节假日除外)。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报名,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四)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大厦1-3层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部门名称: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联 系 人:谢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59171、0596-2159817(备)
电子邮箱:870131108@qq.com
邮政编码:363005
七、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fjhxzzfh@163.com
邮箱管理人:漳州分行纪检委员叶南兵
2.举报信箱:分行二楼食堂内
3.举报电话:0596-2159130
4.举报信件收件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邮编:363005
收件人:漳州分行党委纪检委员叶南兵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附件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附件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docx
附件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docx
附件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docx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现公开征集2024-2026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执行合作律师事务所项目供应商,公告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简要描述
1.基本情况:评选的漳州地区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将纳入漳州分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库,主要负责漳州分行诉讼、执行案件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立案、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参与案件执行活动、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法权益。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案件代理框架性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2.准入期限:2024-2026年度(3年)。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作业务所在区域有正式机构(含分所);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含)以上;
(三)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具备为与本行相类似机构2家(含)以上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五)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律师团队为本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与本行相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团队全部成员应职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六)律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下述条件的,可以优先准入:
1.律师事务所获得过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表彰的;
2.律师事务所团队实力较强,主要骨干成员具备司法机关从业经验的;
3.在非诉领域(特别是资产重组、并购、上市、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
(七)能够提供多样化服务:
1.近2年内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金融法律事务的案例(诉讼、执行);
2.无偿提供授信业务法律风险防控、诉讼、执行等法律专项培训;配合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业务活动;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提出业务或流程建议被采纳等。
三、网上公告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本次评选网上公告及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受律师事务所报名。
四、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纸质材料递交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准入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1.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
3.律师事务所(分所)处罚记录;
4.律师事务所(分所)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配备的诉讼、执行法律服务团队主要成员的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
5.律师事务所(分所)为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6.其他材料:
(1)代理诉讼、执行费用报价材料(需单独封包);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见附件1);
(3)反商业贿赂承诺函(见附件2)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证材料;
(4)关联方关系声明函(见附件3)。
(二)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8:00(节假日除外)。公告期间均可以递交报名材料,公告结束时间即为报送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报名,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有权拒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文件。
(三)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有权要求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其他文件佐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
(四)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大厦1-3层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部门名称: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联 系 人:谢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59171、0596-2159817(备)
电子邮箱:870131108@qq.com
邮政编码:363005
七、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子邮箱:fjhxzzfh@163.com
邮箱管理人:漳州分行纪检委员叶南兵
2.举报信箱:分行二楼食堂内
3.举报电话:0596-2159130
4.举报信件收件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邮编:363005
收件人:漳州分行党委纪检委员叶南兵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
附件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附件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福建海峡银行供应商入围资格报审表.docx
附件2:反商业贿赂承诺函.docx
附件3:关联方关系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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