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电容智慧屏及投屏器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电容智慧屏及投屏器竞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电容智慧屏及投屏器采购
项目编号:62023040448208499
报价起止时间:2023-04-11 09:00 - 2023-04-11 13:00
采购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婷 13320246200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附件1:产品技术参数.xlsx
附表1:报价表格式.xls
3:附件1_书面声明.doc
CTBU-JZ2023032-重庆工商大....采购合同(初稿).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重庆 重庆市 南岸区 海棠溪街道 重庆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电容智慧屏及投屏器采购
项目编号:62023040448208499
报价起止时间:2023-04-11 09:00 - 2023-04-11 13:00
采购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婷 13320246200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电容智慧屏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多媒体教学设备; 次要参数要求:HCTouch / HS-86AW-L04PA:详见附件1; | 2套 | 45200.00 | - |
无线投屏器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多媒体教学设备; 次要参数要求:飞图/PTB3209:详见附件1; | 1套 | 3450.00 | - |
技术服务费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多媒体教学设备; 次要参数要求:高清线,电源线,网线,人工安装服务 :详见附件1; | 1项 | 9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附件1:产品技术参数.xlsx
附表1:报价表格式.xls
3:附件1_书面声明.doc
CTBU-JZ2023032-重庆工商大....采购合同(初稿).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重庆 重庆市 南岸区 海棠溪街道 重庆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验货方式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质保期 | 免费质保期3年,免费质保期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响应文件要求 | 必须上传书面声明及报价表(详见采购需求附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视为无效竞标,失去成交资格。 |
付款方式 |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和发票联(若项目为硬件和软件一体的,应分别开具硬件、软件(服务)的发票),协助使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
注意事项 | 1.项目需求技术咨询及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19922903049。供应商在报价前需到现场查勘,如因供应商漏项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予认可。 2.详细需求详见“合同条款”。 3.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按“合同条款”内的相关要求执行。 4.评选方法:价格最低。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云平台网上竞采自动排序在前的作为中选供应商。 5.合同签订:按照采购人发布的“合同条款”内容和云平台网上竞采采购结果签订合同。 6.报价修正方法:如供应商平台填写总报价与报价函及承诺中的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报价函及承诺中的总报价作为总价。如报价函及承诺中的明细分项报价(如有)汇总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明细分项报价汇总与总报价二者中的低值作为总价;如分项汇总小于总报价时,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汇总大于总报价时,同比例修正所有分项单价。如分项数量乘以单价与该分项总价不一致时,按二者中的低值修正该分项的单价或该分项的总价、总报价;如乘积小于分项总价时,修正分项总价及总报价,如乘积大于分项总价时,修正分项单价。 7.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提供标准售后服务。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 1.供应商投标总价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限价时;分项报价超过采购人发布的分项限价时(如有); 2.电子反拍项目多轮竞价后存在最后报价与上传报价函最低值价格不一致的情况时,供应商不同意采购人根据最后报价对分项报价进行同比例下调时;3.供应商对采购人发布的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时;4.因供应商竞价平台报价与分项报价不一致导致影响供应商排名的;5.未在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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