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工程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77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XGZ02579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XGZ02579
2.5建设地点:合肥新站高新区
2.6建设规模:三十头片区“小田变大田”,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铜陵北路以西,1.2万亩;二十埠河廊道整治项目,北起泗水路,南至东方大道,西起卧龙湖路,东至前岭路,4230亩,配套实施环境整治、智慧农业和农业科普基地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智慧化建设、农田晒场、防护林网工程、附属工程等。
2.7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环境整治、智慧农业和农业科普基地等设施建设
2.10项目类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价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土地平整类(如:小田变大田、土地复垦类等相关业绩)或合同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4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5)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投标前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7)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追究联合体各方责任。
(9)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
①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
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0)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的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
(11)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体双方均须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0:00至2023年12月14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鑫城大厦10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267982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孙海洋
电 话:0551-6577766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14584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73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1分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1-2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23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1分
项目名称: | 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新站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工程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1-22 |
公告正文
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工程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77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小田变大田”(三十头社区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二十埠河廊道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XGZ02579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XGZ02579
2.5建设地点:合肥新站高新区
2.6建设规模:三十头片区“小田变大田”,合六叶高速以北、S260以东、铜陵北路以西,1.2万亩;二十埠河廊道整治项目,北起泗水路,南至东方大道,西起卧龙湖路,东至前岭路,4230亩,配套实施环境整治、智慧农业和农业科普基地等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智慧化建设、农田晒场、防护林网工程、附属工程等。
2.7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环境整治、智慧农业和农业科普基地等设施建设
2.10项目类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价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土地平整类(如:小田变大田、土地复垦类等相关业绩)或合同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4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5)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投标前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7)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追究联合体各方责任。
(9)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
①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
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0)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的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
(11)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体双方均须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0:00至2023年12月14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6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鑫振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鑫城大厦10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267982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孙海洋
电 话:0551-6577766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14584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73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1分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1-2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23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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