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表记电设备维护及平台联网专线单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 JZEG-FF-24-G1-W-0000173 | 采购经理 | 梁志山-1830320267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2-29 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3-04 09: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分表记电维保 | 定制 | 1 | 年/台 | 按合同要求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项目验收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结算方式:根据采购方资金预算分期支付,汇兑结算,接受商业承兑。 2、此项目为单项单价,实际数量以合同签订为准,单价以确标书为准,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续签合同,最多三年。 3、要求24小时驻厂。
3.技术条款:1、系统改造后应实现以下内容: (1)电量查询功能,包括ABC三项电流电压、功率、总有功功率、总无功功率、总有功电量示值、总无功电量示值。 (2)异常报警功能、运行状况分析功能、应急减排异常功能 (3)数据统计:企业用电统计、生产用电统计、生产时长统计、负功率统计,功率恒值统计。 (4)报警申报功能,事前申报功能,停产申报功能。 (5)具备能够与集团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分表计电平台、省生态环境厅分表计电平台同时联网且数据正常。 2、服务期内确保各点位终端与省、市平台数据业务对接 3、服务期内提供设备维保期间内的软硬件免费升级 4、服务期内保障系统平台专线正常使用,速率不低于50Mb; 5、服务期内应避免分表计电设备产生报警信息,出现报警信息后确保15分钟内处理完成,要求24小时驻厂; 6、此项目为单项单价,实际数量以合同签订为准,单价以确标书为准,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续签合同,最多三年。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次采购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 凡属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安全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5、供应商请在报名之前进行电话确认,否则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