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桃江县货车停靠市场(原安达电子停车坪)工程已由桃发改行审【2017】3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桃江县瀚宇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货车停靠市场(原安达电子停车坪)工程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芙蓉东路
2.3 规模:包括挖一般土方、拆除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地沟和明沟、砖砌挡土墙工程、混凝土管埋设、安砌路缘石、乔(灌)木种植等,预算投资379.83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其它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9家以上)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均为:2017年 9 月 20 日09:00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南桃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6.2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桃江县货车停靠市场(原安达电子停车坪)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桃江县货车停靠市场(原安达电子停车坪)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31 日~2017年9月 4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桃江县委党校院内)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受理。
7.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7.3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报名后原件退回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7.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5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20日 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委党校院内),详见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按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在开标现场提交由检察院出具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 9 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 9 月 27 日上午9: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7年 9 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2.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2.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瀚宇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65号
联 系 人:周部长
电 话:158984384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2737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