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油设备检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2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262768-ccde-0008370
预算金额421万元
招标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0838-515152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6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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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油设备检验技术服务 | ||||||||||||||||||||||||||||||||||||
项目编号 | 2019-0262768-CCDE-0008370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人在进行生产作业时,需要使用到大量的地面设备、井下工具、管线等工具设备,为保证地面设备和井下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顺利高效地作业,需要第三方机构或公司根据相关的检验标准对其进行定期检验,因此需要公开招标引进具备石油设备检验服务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服务。 2.1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属地面设备、管线、吊索具、吊点、井下工具等进行检验服务,并向招标人的地面设备、井下工具、系物等工具提供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和外观检测(VT)以及打磨、清洗、螺纹尺寸测量等检验服务。 2.2服务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基地及招标人所属国内作业现场。 2.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4计费方式:服务费采用固定单价形式,限价及投标报价包含投标人为完成该服务项目而发生的设备使用费、工具交通运输费、工具保险费、人员费、材料费、劳保、保险、管理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任务涉及的所有费用,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保证预计工作量和预计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项目总费用预计421万元(含增值税)。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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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超声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等检测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2018年1月-2019年4月具有国内井下工具DS-1检测和吊索具与吊点检验业绩。 3.5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记录;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无法律纠纷情况。没有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6-18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6-24 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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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6 月18 日至 2019年 6 月24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号招标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领取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应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可为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并将邮寄地址及4.1条所述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G格式)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主题应标明购买“石油设备检验技术服务服务”招标文件)发送到邮箱411406376@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联系人)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后 2 日内寄送。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邮寄地址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确认函格式》。 4.5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13801-638 邮箱:411406376@qq.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号: 2008014210001362 缴费账户: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16 09:3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复印件。 5.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逾期送达; (3)未送达指定地点; (4)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提交合格资料的。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刘冠品 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石油设备检验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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