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手术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3. 本项目一标段采购预算为10万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4万元,三标段采购预算为12.5万元,四标段采购预算为8万元,高于该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4. 标段划分:四个,一标段:脑外科手术器械、骨科手术器械采购;二标段:手术室公共器械、供应室器械采购;三标段:减重手术器械、腔镜手术器械采购;四标段:五官科手术器械采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 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分发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
7. 付款方式:项目供货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8. 质保期:一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投标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日17时前到建湖县湖中南路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11号楼2-4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参与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
(3)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综合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上述排列后,得分仍然相同且排序相同的,由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2. 评标细则(四个标段同时适用)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日9:00。
递交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00。
2. 样品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按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样品评审的约定作相应处理。
(2)各投标人须在2024年2月2日9:00前将样品提交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并登记。
2.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标段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密封。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示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1500元/标段;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评分对照表;
(2)开标一览表;
(3)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清单报价表;
(7)技术参数响应表;
(8)服务承诺函;
(9)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12)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5.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特别说明: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均采用同一评标办法;如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各标段标书须独立封装,不得混装;如出现混装、错装等情形,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80615356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九、附件
附件一:报名资料格式
附件二: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建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手术器械采购项目(3).doc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3日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3. 本项目一标段采购预算为10万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4万元,三标段采购预算为12.5万元,四标段采购预算为8万元,高于该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4. 标段划分:四个,一标段:脑外科手术器械、骨科手术器械采购;二标段:手术室公共器械、供应室器械采购;三标段:减重手术器械、腔镜手术器械采购;四标段:五官科手术器械采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 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分发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
7. 付款方式:项目供货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8. 质保期:一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投标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日17时前到建湖县湖中南路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11号楼2-4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参与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
(3)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综合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上述排列后,得分仍然相同且排序相同的,由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2. 评标细则(四个标段同时适用)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30分) |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0 | |||
2 | 综合实力部分(70分) | ||||
综 合 评 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① | 业绩 合同 | 9 |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20年1月1日以后所签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此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 | ||
② | 技术 符合性 | 28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技术参数部分响应情况进行评定。投标人的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8分;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有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中每一条的要求为一项。 | ||
③ | 样品评审 | 20 | (1)总体印象: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总体印象,进行横向比较,分出优、良和中三个等次,分别得7分、5分、3分(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样品具有可比性); (2)样品质量: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性能、稳定性、整体效果等进行进行横向比较,分出优、良和中三个等次,分别得13分、11分、9分(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样品具有可比性)。 注: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样品打包提交,投标样品外包装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各单位的样品由工作人员现场负责接收并登记。如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或样品不全或未提供样品的,该项不得分。 | ||
④ | 售后服务方案 | 8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的主动性、实现的可能性、在项目所在地有履行合同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对故障的接受工作制度和机制,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排除故障时间,质保期外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评定,方案内容详细、操作性强的得8分;内容具体、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内容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 ||
⑤ | 服务承诺 | 5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5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日9:00。
递交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00。
2. 样品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按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样品评审的约定作相应处理。
(2)各投标人须在2024年2月2日9:00前将样品提交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楼904室。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并登记。
2.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标段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密封。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示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1500元/标段;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评分对照表;
(2)开标一览表;
(3)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清单报价表;
(7)技术参数响应表;
(8)服务承诺函;
(9)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12)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5.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特别说明: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均采用同一评标办法;如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各标段标书须独立封装,不得混装;如出现混装、错装等情形,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80615356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九、附件
附件一:报名资料格式
附件二: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建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手术器械采购项目(3).doc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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