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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4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2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农村垃圾治理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288号
被投诉人1: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龙山路1号
相关供应商1:湖北登牌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星光工业园交通大道538号(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内)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6号我单位收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对葫芦岛市南票区农村垃圾治理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22)提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后及时邀请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投诉进行答复。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经调查,1、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该项目中提出的采购标的清晰、明确,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没有伤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影响采购结果。2、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采购过程中,公正廉洁、厉行节约,合理利用财政资金,提出合理的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葫芦岛市南票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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