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网能源贵州威宁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
批复文号 | 20170302 |
批复单位 | 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设备材料 |
公告内容 | 南网能源贵州威宁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网能源贵州威宁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汇流箱采购 二、招标编号:BWNY-WNZB-2017-001 三、建设单位: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17年03月03日和03月07日同时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现对原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1、原公告第八条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由“(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收货验货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修正为: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代理商,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所投产品品牌的业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收货验货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六、除上述第八条外,原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没说明事宜仍按原公告内容执行。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购标事宜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龙工(020-37860637),姜工(020-37860639),赵工(020-37860621)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先锋街25号宝纳大厦6B (邮政编码:201102) 电话:021-61250929 传真:021-61919270
招标人: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03月08日 |
发布人 | 上海宝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