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北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2022年化验仪器仪表维修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华北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2022年化验仪器仪表维修 |
项目概况: | 第五采油厂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的维修,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总体合同金额不超过6万元,不含增值税。 |
项目单位: | 华北油田第五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服务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实缴资本3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商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主要判定依据,网址http://www.gsxt.gov.cn; (2)具有配套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仪器仪表维修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6-8 10:00:00 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6-13 10:00:00 1)凡有意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2)非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响应人需将资料费按以下帐号存入招标人帐户,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来源必须注明:“五厂标书费”)。 3) 如资料费需要开具发票,开发票方明细表”填好后反馈,发票信息请发至:200762555@qq.com邮箱未收到开票信息则默认不开具发票。发票信息发送结果打0317-2742473蒲先生进行确认。 4)近期企业邮箱服务器存在与外网邮件不互通情况,请投标人发送邮件后务必打电话确认。 注:购买非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号转出,不接受个人交款。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甄女士 王先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317274217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附件.zip附件.zip
采购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非招标采购文件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近期,在项目评审中发现个别响应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失信行为,请响应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非招标采购公告
注: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有变工作人员会通知所有响应人。
1范围发行版本:D页码:1/18文件编号:QG/HBYT386-2017修改次数:0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体系文件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体系文件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2.2中油安字〔2007〕57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2.1中油监〔2017〕44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本办法规定了华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程、物资和服务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管理。
3.2失信行为是指交易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规定等不诚信行为。3.1交易对象是指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3术语及定义2.4中油质〔2009〕61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2.3中油安〔2016〕47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5.2物资装备部(采购管理部)职责:5.1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交易对象失信行为异议处理的最终裁决。5职责4.1失信行为认定发布错误或惩戒不合理,导致被投诉、被提起诉讼。4风险3.3黑名单是指交易对象存在特别严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失信达到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记分标准,而被公司列入永久禁止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名单。
5.4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产品质量以及安全环保管理过程中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异议裁定、记分、信息审核、发布以及失信惩戒等管理。5.3企管法规处负责对市场管理过程中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异议裁定、记分、信息审核、发布以及失信惩戒等管理。5.2.4负责对招标投标(谈判)、物资管理、装备管理过程中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异议裁定、记分、信息审核、发布以及失信惩戒等管理。5.2.3负责组织对上报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的审核与上传;5.2.2负责组织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维护;5.2.1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6.2【失信行为信息认定发布流程图(公司相关部门)】(附录A-2)6.1【失信行为信息认定发布流程图(公司各单位)】(附录A-1)6管理工作流程图5.7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负责对发生在本单位、本部门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失信行为告知、异议处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上传信息等工作。5.6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对本业务系统所发生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异议裁定、记分、信息审核、发布以及失信惩戒等管理。5.5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引发公司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异议裁定、记分、信息审核、发布以及失信惩戒等管理。
7.1.4信息共享:将失信行为信息统一在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平台上发布,在全公司实现对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共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7.1.3失信必惩:交易对象发生失信行为必须受到惩戒,应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谈判)等过程中予以体现。7.1.2客观公正:对失信行为的认定与处置要做到事实清楚、信息完整、证据充分、依据合理、标准统一。7.1.1依法合规: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管理规定,合理确定失信行为等级、失信记分等,防范和消减交易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7.1失信行为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失信必惩、信息共享。7管理内容
7.3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7.2.4其他渠道发布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7.2.3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发布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7.2.2集团公司通报以及发布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7.2.1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交易对象出现的失信行为。7.2失信行为信息来源
7.3.2.4失信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记分,按插值法计算(保留一位小数),不再按照7.3.2.3条款规定加分。7.3.2.3对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记分时,根据失信行为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在初始记分(基础分)的基础上加0~2分,加分标准为0.5的倍数。失信行为等级按加分后的失信行为记分确定。7.3.2.2按照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B)对失信行为进行初始记分(基础分)。7.3.2.1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记10分/次,严重失信行为记7~9分/次,较重失信行为4~6分/次,一般失信行为记1~3分/次。7.3.2失信行为记分标准7.3.1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根据失信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和负面影响程度等,失信行为分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四个等级。
7.3.2.10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认定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油安字〔2007〕571号);7.3.2.9同一交易对象在失信行为分值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按照该种失信行为的记分标准予以双倍记分。7.3.2.8同一交易对象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认定记分并累加,为该交易对象的累计失信记分。7.3.2.7不同交易对象因同一次失信行为被认定记分时,该失信行为分别记入各自的失信记分。7.3.2.6同一次失信行为在公司范围内不重复记分,按最高记分标准记分。7.3.2.5不同交易对象发生同一种失信行为,造成的影响后果不同记分可以不同。
7.4.1.1收集、认定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相关事实证据,并填写失信行为认定记录表(附录C);7.4.1公司各单位及机关各部门为失信行为认定人,对发生在本单位、本部门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进行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失信行为告知和异议处理。7.4失信行为的认定与发布7.3.2.13每一项失信行为的分值有效期为5年,从该失信行为在信息平台发布之日起计算,5年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分自动作废。7.3.2.12质量事故等级认定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中油质〔2009〕613号);7.3.2.11环境事件等级认定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中油安〔2016〕475号);
7.4.2.3交易对象对相关单位作出的异议答复如还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作出异议裁定,并告知交易对象(附录F);7.4.2.2失信行为认定人对失信行为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有效、申请理由是否充分、主张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失信行为的决定;7.4.2.1失信行为当事人如对认定的失信行为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失信行为认定人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否则,视为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7.4.2异议处理7.4.1.3对交易对象提出的失信行为异议进行审查处理,并将异议处理决定告知交易对象(附录E)。7.4.1.2将认定的失信行为告知交易对象(附录D);
7.4.7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失信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项目名称、失信行为描述、失信行为记分、失信行为记分起止时间、发布部门。7.4.6对已认定发布的失信行为发现确有错误,经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发布部门撤销或修改。7.4.5集团公司、国家、地方、行业以及其他来源的失信行为,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文件、公告、通知整理后直接在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发布。7.4.4相关单位上传的失信行为信息,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审核、记分、发布;机关各部门上传的失信行为,由本部门审核、记分、发布;7.4.3交易对象对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的,或异议处理已经了结的,由失信行为认定人将失信行为信息(附录C)上传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7.4.2.4交易对象对相关部门作出的异议处理决定或异议裁定如有不服的,可以向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申请异议裁决,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失信行为异议做出最终裁决。
7.5.3列入“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交易对象,永久清除出公司市场。7.5.2失信记分:对认定的失信行为,按照7.3条款记分,并在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上发布。7.5.1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包括失信记分、列入“黑名单”。7.5失信行为惩戒与应用7.4.9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上报集团公司的失信行为由采购管理部审核后统一上报。7.4.8公司各单位应明确失信行为管理部门,负责将失信行为统一上传管理平台。
7.5.6.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当价格相同时,累计失信记分值低者优先;或按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后作为评标价格,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7.5.6招标(谈判)文件中应设置信用得分有关条款,交易对象参与公司投标(谈判)时,其失信行为积分应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体现,具体包括:7.5.5交易对象因失信行为而受到惩戒,如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中任职,在参与公司市场交易中受等同惩戒。7.5.4.2多次失信行为其有效累计失信记分达到10分的。7.5.4.1单次发生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记10分的;7.5.4有下列情况的交易对象应列入“黑名单”:
7.6.2公司各部门对本业务系统发生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异议裁定、记分、审核、发布以及失信惩戒等合规性管理负责。7.6.1物资装备部(采购管理部)、企管法规处对公司各单位交易象失信行为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7.6监督与责任其中,系数K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0.03~0.05。7.5.6.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设置信用分值,投标人信用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中,系数K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0.1~0.5。
7.6.4.4对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知情不报;7.6.4.3对失信行为管理不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7.6.4.2串通或协助交易对象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7.6.4.1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7.6.4公司各级相关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7.6.3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对发生在本单位、本部门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失信行为告知、异议处理、上传信息等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8.1【失信行为信息认定记录表】(附录C)8记录7.6.5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17〕44号)给予处分。7.6.4.7其他违反公司规定行为。7.6.4.6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7.6.4.5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
9.1【失信行为信息认定发布流程图(公司各单位)】(附录A-1)9附录(以上记录采购管理部设置,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使用,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保存,保存期5年)8.4【失信行为异议处理裁定书】(附录F)8.3【失信行为异议处理决定书】(附录E)8.2【失信行为告知函】(附录D)
9.7【失信行为异议裁定书】(附录F)9.6【失信行为异议处理决定书】(附录E)9.5【失信行为告知函】(附录D)9.4【失信行为信息认定记录表】(附录C)9.3【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B)9.2【失信行为信息认定发布流程图(公司相关部门)】(附录A-2)
附录B: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A-2:失信行为信息认定发布流程(公司相关部门)附录A-1:失信行为信息认定发布流程(公司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