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1-13634
预算金额27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0471-4393531
中标联系人-13604767036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MGZFCG-HT-2021-39098

二、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NMGZFCG-DDFW-2021-13634

四、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供应商(乙方): 内蒙古阳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永业广场写字楼

联系方式:13604767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一、项目概述 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2.服务范围及内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服务包括服务区域内外的卫生保洁、九号公馆教学楼秩序维护、电梯导乘、院内绿化养护、理石养护和PVC地板养护(不包括病房楼)、玻璃幕、玻璃棚顶清洗服务、生活垃圾的运送、九号公馆教学楼综合维修等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 (1)卫生保洁的服务范围:病房楼、门诊楼、体检中心、CT室、住院处、门厅专项、后勤楼、社区门诊、美沙酮走廊和楼梯道、行政楼、车库二楼、血站、垃圾运送、牙科门诊1—4楼共13200㎡、九号公馆教学楼的保洁。卫生保洁的服务内容:楼房、道路、绿地、空地、会议室、墙壁、走廊、扶手、门窗、玻璃、卫生间、盥洗室、诊室、病房、棚顶、楼梯、台面、地面、内外墙面、扶栏、休闲椅、标识牌、消防设施、垃圾桶、外楼梯台阶等所有建筑及附属设施。 (2)九号公馆教学楼秩序维护包括服务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人员疏导、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3)电梯导乘包括院内电梯乘坐的引导服务工作。 (4)院内绿化养护包括院内绿地、花草树木的修剪、浇水的养护,不包括绿植的大面积更换和补植。 (5)理石养护和PVC地板养护(不包括病房楼)包括门诊1—5F电梯方厅地面、1—6F楼梯道平台、踏步的理石养护;门诊2—4楼办公及公共区域的PVC地板养护。 (6)玻璃幕、玻璃棚顶清洗服务包括整个院内玻璃幕、玻璃棚顶的清洗。 (7)生活垃圾的运送包括将医院的生活垃圾运送到垃圾转运站。 (8)九号公馆教学楼物业综合维修。 二、物业管理日常要求及标准 1.卫生保洁 卫生保洁是指为保证医院大楼内公共区域、各科室及九号公馆教学楼等环境清洁而进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及标准: (1)楼内外整洁干净无污物,保障设施正常使用。 (2)楼梯、扶手、窗台每日清扫擦拭1~2次,地面每日擦拭1~2次,保持光洁无尘土、无污点。 (3)主楼大厅地面每日擦拭并实施走动保洁,雨雪天随时拖擦。 (4)公共区域痰盂、痰盂内的沙石每日清洗、擦拭,实施走动保洁。 (5)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饰品每月擦拭1次。 (6)电梯轿厢每日擦拭,做到表面光亮、无污渍、无痰迹。 (7)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便池、隔断)每日清洁不少于4次。不定时实施走动保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纸篓内垃圾不能超过2/3。 (8)墙壁、天花板每季度擦拭1次。 (9)及时清扫楼外路面积水、积雪,清扫完毕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且不定时实施走动保洁工作。 (10)定期清理天台、屋面雨水口;雨、雪天过后即时清扫天台、屋面易堵位置的积水、积雪。 (11)保洁员工要求,具备对工作负责的精神,服从管理,诚实、踏实、肯干、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能力,挂胸牌着工装上岗,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后上岗;明确保洁的功能区域划分与分类,执行操作规章,掌握相关的消毒隔离基本知识并严格执行; 2.九号公馆教学楼秩序维护 服务要求及标准: (1)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室内外各类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如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灯、应急灯等); (2)定期组织保安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3)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4)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5)做好防盗工作,发现有抢劫、盗窃、破坏等突发紧急情况时,应按照预案果断处置,及时报警和报告医院保卫部门; (6)维护九号公馆教学楼大门正常秩序,保障九号公馆教学楼环境秩序良好; 3.电梯导乘 服务要求及标准: (1)必须具备国家核准的电梯司机考试合格证,女性,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讲普通话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待客; (2)对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诚实、踏实、肯干、进行专业岗位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挂胸牌着工装、工鞋上岗,严格执行运行中的各项操作规程,掌握相关意外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并操作执行到位; (3)专业培训合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护乘客,遇突发事件会疏导乘客; (4)导梯服务亲切,解释耐心,帮助行动不便者安全运行; (5)保证电梯轿厢、扶梯通路内外清洁,维护规范,报修及时准确; (6)做好责任区的控烟工作。 4.绿化 服务要求及标准: 绿地、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浇水,保持长势茂盛,修剪有型,不包括绿植的大面积更换和补植。 5.理石养护和PVC地板养护(不包括病房楼) (1)PVC地板养护的服务要求及标准: 保持地面光亮,如有特殊破损打蜡面,影响整体美观将酌情修补,以上服务范围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打蜡。 (2)理石养护的服务要求及标准 本岗位员工属于技术人员,需经过公司专业培训方能上岗。电梯间方厅地面每周三次打磨保养。楼梯平台、踏步每周三次打磨保养。保持理石地面光亮如镜、延长使用寿命,使其不易破损,并修复细微瑕疵。 6.玻璃幕、玻璃棚顶清洗服务。 本岗位员工属于技术人员,需经过公司专业培训方能上岗。玻璃幕、玻璃棚顶应保持干净整洁,光亮如新,定期整体清洗。 7.生活垃圾的运送服务。 8.九号公馆教学楼物业综合维修服务。 三、人员要求 各岗位最低配备人员标准和要求如下:保洁服务人员33人,其中九号公馆教学楼保洁服务人员4人;九号公馆教学楼秩序维护人员3人;电梯导乘人员4人;绿化养护人员2人;理石养护和PVC地板养护人员2人;玻璃幕、玻璃棚顶清洗服务人员2人;生活垃圾的运送人员1人;九号公馆教学楼综合维修人员2人;管理人员2人。, 采购数量:1 1(项) 2,742,990.00 2,742,990.00

合同金额: 2,742,990.00元,大写金额:贰佰柒拾肆万贰仟玖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9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NMGZFCG-HT-2021-39098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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