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102-440282-04-01-86374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南雄市湖口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内容及规模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完善矿石村江屋、刘屋等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赤膊房改造、道路黑体化、巷道硬化、修砌四小园围栏、鱼塘修砌挡墙及护栏、增加太阳能路灯、完善球场及健身设施等,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2、完善岗围村岗坪等自然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赤膊房改造、道路黑体化、巷道硬化、修砌四小园围栏、增加村牌标识、修复江坪村牌坊、修建篮球场、增加生态停车位、湖珠路两旁更换太阳能路灯及四小园改造等,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3、完善承平村高标准农田周边基础设施,增加观景平台、嘉宝果基地入口标识、嘉宝果基地沿线增加太阳能路灯等。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 1、完善南山水(新湖段)沿河两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赤溪湖、下罗田等自然村基础设施,包括建设村牌标识、赤膊房改造、道路黑体化、修砌四小园围栏、完善庭院矮墙,总长约2000m;赤溪湖文体广场建设,占地面积437.9㎡;下罗田小学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占地面积1031.6㎡。 2、完善原太和小学、太和圩老省道、九塘村周边基础设施,总长约800米,建设村牌标识,赤膊房改造、道路黑体化、巷道硬化、修砌四小园围栏、围墙矮化、建设篮球场、建设口袋公园;九塘村村道沿线两旁建设三面光、文体广场建设;增加路灯等。 | ||||||||||
招标范围 | 监理: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 ||||||||||
服务期限 | 监理: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元整 ( ¥ 356000.00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上限为 2.22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3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5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6无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7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0日2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10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10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10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南雄市342省道与342县道交汇处附近西(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0751-36520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蒙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1-861660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1-382384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招标人: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