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炼铁总厂2高炉及3高炉热风炉全烟气脱硫项目BOT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gfgsfgzhg240410120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邬全海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福申0412-67367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炼铁总厂2高炉及3高炉热风炉全烟气脱硫项目BOT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2高炉及3高炉热风炉全烟气脱硫项目BOT总承包(AGGFGSFGZHG240410120037)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2高炉及3高炉热风炉全烟气脱硫项目BOT总承包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4)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7)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8)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工程业绩:2018年至今,脱硫或脱硫脱硝系统业绩(不小于1000立方米级别高炉热风炉或200平方米烧结机或竖冷窑或焙烧机或加热炉或4.3米焦炉或20万立方米风量燃烧炉或65吨燃煤或燃油锅炉等烟气治理项目EPC、BOT或BOO且单台套总包合同额为1000万元及以的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发票、第三方验收测试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修理修缮合同无效)。
2、运营业绩:2018年至今,不小于1000立方米级别高炉热风炉或200平方米烧结机或竖冷窑或焙烧机或加热炉或4.3米焦炉或20万立方米风量燃烧炉或65吨燃煤或燃油锅炉等脱硫或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营业绩,要求运营业绩,需提供运营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能够证明承担运营的有效文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若联合体仅对牵头方或运营方要求,牵头方或运营方一方满足要求即为合格。
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单位要签订及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时需上传联合体协议分工中对应的资质及业绩(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营业执照;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和结构不得变动。甲方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3、项目特许经营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并提供金融机构自有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保函等证明文件。(3)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近三年内无企业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特许经营者可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BOT类项目具体运营公司。(5)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标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16时3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12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2高炉及3高炉热风炉全烟气脱硫项目BOT总承包(AGGFGSFGZHG240410120037)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2高炉及3高炉热风炉全烟气脱硫项目BOT总承包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4)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7)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8)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工程业绩:2018年至今,脱硫或脱硫脱硝系统业绩(不小于1000立方米级别高炉热风炉或200平方米烧结机或竖冷窑或焙烧机或加热炉或4.3米焦炉或20万立方米风量燃烧炉或65吨燃煤或燃油锅炉等烟气治理项目EPC、BOT或BOO且单台套总包合同额为1000万元及以的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发票、第三方验收测试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修理修缮合同无效)。
2、运营业绩:2018年至今,不小于1000立方米级别高炉热风炉或200平方米烧结机或竖冷窑或焙烧机或加热炉或4.3米焦炉或20万立方米风量燃烧炉或65吨燃煤或燃油锅炉等脱硫或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营业绩,要求运营业绩,需提供运营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等能够证明承担运营的有效文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若联合体仅对牵头方或运营方要求,牵头方或运营方一方满足要求即为合格。
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单位要签订及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时需上传联合体协议分工中对应的资质及业绩(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营业执照;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和结构不得变动。甲方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3、项目特许经营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并提供金融机构自有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保函等证明文件。(3)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近三年内无企业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特许经营者可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BOT类项目具体运营公司。(5)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标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16时3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邬全海 | 联系人: | 孙福申 |
电话: | 13704925050 | 电话: | 0412-6736780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12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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