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 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建设区、库区。
工程规模: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的工程任务为新建龙云灌区,通过新建水源工程、骨干输水工程和提水工程,解决灌区农业灌溉、城乡生活及工业园区供水问题,并为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规划建设水源工程三座,设计灌溉面积51.4万亩,属大2型灌区工程。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编制获批复及蟠龙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终验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止。
招标范围:
1.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编制
(一)依据相关规程规范,结合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实际情况,收集(包含购买招标前已完成的部分成果资料)、整理、核对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玉州区、玉东新区、福绵区、北流市、陆川县等5个县(市、区)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资料及实施成果,核对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二)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农村移民安置、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防护工程、水库库底清理、投资概算等内容,满足实施阶段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收集、整理、核对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水库淹没影响范围,结合实施阶段的实际征、租地情况,汇总、整理、核对工程最终的建设征地范围。
(2)配合地方政府核对库区生产安置方式、剩余资源情况,根据补偿协议及分解成果核对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成果,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指导相关单位完善相关设计变更程序。
(3)收集、整理工业企业处理资料,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配合相关单位完善设计变更程序。
(4)收集、整理专业项目处理资料,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配合相关单位完善设计变更程序。
(5)收集、整理防护工程建设资料,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配合相关单位完善设计变更程序。
(6)收集、整理库底清理资料,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7)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资料,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8)编制、出版《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9)负责相关评审会议会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组织、会议室租赁、会议工作用餐等会务费用。
(10)根据相关审查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工作,配合报告审批相关工作。
2.蟠龙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技术服务
(一)为招标人和蟠龙水库涉及的北流市人民政府提供蟠龙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对蟠龙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涉及的移民安置工作全面进行疏理,编制《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蟠龙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以下简称“《验收工作计
划》”),指导有关各方加快完成相关实施收尾工作使其满足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条件;负责编制蟠龙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初)验、终验工作方案及各类验收材料,指导有关各方和北流市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完善本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使其符合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条件。
(二)编制《验收工作计划》,配合招标人在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完成备案;自(初)验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委员会意见;终验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三)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移民〔2022〕414号),“在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前,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预验收工作”。投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开展初(自)验、终验技术预验收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农村移民安置技术预验收,并对初(自)验、终验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① 对44个村民小组生产安置落实情况调查,逐个开展;② 开展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情况调查,149户逐户调查;③ 开展2个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安置情况、建设情况调查,包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通信、就学条件、医疗条件等;
(2)组织开展集镇搬迁安置技术预验收,并对初(自)验、终验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① 开展集镇移民搬迁安置情况调查,103户逐户调查;② 开展集镇搬迁安置点安置情况、建设情况调查,包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通信、就学条件、医疗条件等;
(3)组织开展专业项目复改建技术预验收,并对初(自)验、终验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① 19处交通道路复改建情况调查,表格填写包括实施、验收情况等;② 14处电力、通信设施复改建情况调查,表格填写包括实施、验收情况等;
(4)组织开展防护工程、工业企业处理技术预验收,并对初(自)验、终验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①防护工程建设、验收情况调查;② 蟠龙水库涉及的4个工业企业处理情况、建筑物拆除情况进行复核调查;
(5)组织开展库底清理技术预验收,并对初(自)验、终验成果进行全面调查。包括:① 库区全面调查构筑物拆除情况;② 库区全面调查林木砍伐及清理情况;③ 库区全面调查地上漂浮物、固体废弃物等清理情况;⑤ 库区全面调查卫生清理、灭鼠等开展情况;
(6)组织开展档案管理技术预验收,并对初(自)验、终验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7)编制初(自)验、终验预验收报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具有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移民、工程移民)。
3.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在岗人员,且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9、10、11月或8、9、10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