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寿宁县第二中学校友楼、科技楼、膳厅楼外墙修缮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金额
3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y-[gc]-201906029
预算金额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明华0593-2951135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7
公告正文
寿宁县第二中学校友楼、科技楼、膳厅楼外墙修缮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Y-[GC]-201906029

致:寿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寿宁县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钰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第二中学校友楼、科技楼、膳厅楼外墙修缮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第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斜滩镇龙洋街3号

  4.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总投资为39.5万元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寿宁县第二中学校友楼、科技楼、膳厅楼外墙修缮

    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为39.5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预算总投资为39.5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6.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4968元;

  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

    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1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7. 其他资格要求:

  1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4日至2019710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3栋3梯1506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2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5.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GY-[GC]-20190602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71714

    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3栋3梯1506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7.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第二中学

    地 址:寿宁县斜滩镇龙洋街3号

    电 话:18859353577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3栋3梯1506室

    电 话:0593-2951135

    联系人:吴明华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第二中学纪检

    监督电话:0593-2178838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