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平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营养制剂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金额
12.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平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营养制剂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8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新平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本次采购只采单价,不采数量,据实结算。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所列内容进行完整报价,其中 “采购需求清单”中各项报价的合计总价作为本项目的报价,结算方式为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清单及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3-12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会议室(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需求文件:文件2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11 18:00:00
发布时间:2024-03-06 15:48:42
采购编号:YNYXC04990100Z20241623211
采购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应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内容应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您尚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需
完善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