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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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34.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tzb202210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029-86333511
中标公司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3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智慧福西安快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RTZB2022106
二、项目名称: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106 “互联网+”运维服务 磋商文件 .doc 106 “互联网+”运维服务 磋商文件 .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合同包1(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世界城4栋11602室 | 345,000.00元 |
合同包1(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软件运维服务 | 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 | 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7个月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45,000.00 |
边策、张春燕(采购人代表)、王四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 | 0.51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地址:灞桥区浐灞生态区金桃路与浐河东路东北角
联系方式:029-88086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
联系方式:029-8633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29-86333511
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106 “互联网+”运维服务 磋商文件 .doc 106 “互联网+”运维服务 磋商文件 .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不动产“互联网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中标(成
交)明细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2022不动产不动产“互联网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RTZB2022106)项)项
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45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服务时间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计量单位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软件运维服务 | 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 | 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7个月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1.00 | 项 | 345,000.00345,000.00 |
-第1页-
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项目编号:RTZB2022106政府采购项目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二零二二年七月
七、合同23六、开标、资格审查、磋商评审及定标13五、磋商响应12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三、竞争性磋商文件9二、项目说明9
十三、拒绝商业贿赂25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25十一、特殊情况处理24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九、招标代理服务费24八、合同的履约验收2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3第五章合同条款48第四章商务要求47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7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RTZB2022106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04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7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软件运维服务 | 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 |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包1(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时间:2022年8月0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截止时间:2022年8月0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
1.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名称: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釆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联系方式:029-86333511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名称: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9-88086715地址:灞桥区浐灞生态区金桃路与浐河东路东北角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29-86333511温馨提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温馨提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项目联系人:曹工3.项目联系方式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项目说明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采购人 |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 | 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 |
监督管理机构 | 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 |
供应商 | 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服务期、地点 | 服务期:7个月。地点: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详见第三章) |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 |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汇款账户 | 1.开户行名称: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2.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3.帐 号:1032 6525 6621备注:供应商在汇款(服务费)时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简称联系方式:029-86333511 | |
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 |
盖章签字 |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数量、装订、密封 | 1.数量: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响应文件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2.装订: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3.密封: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运维服务费+人员费用+税费+其他一切相关伴随费用。 |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 |
供应商注册登记 |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
信用信息查询特别说明 | 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磋商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 | |
其它事项 | 1.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人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已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磋商活动,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
疫情防控措施 | 1.供应商只需拟派1人参与本项目磋商会议;2.供应商拟派人员必须注册陕西省“一码通”且为绿码;3.供应商拟派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不得超过37℃;4.参与磋商会议的人员均需携带口罩等防护措施。 |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无 |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3.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前五章。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与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项目。
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8.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4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1.3分项报价表1.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1.1磋商函(格式)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5.1对应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按实际商务条款填写。1.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1.4.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内容明确、如实填写。1.4.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1.4.1对应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按实际要求填写。要求:
1.8服务方案1.7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提供“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5.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商务条款如实填写。1.5.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
2.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正本为鲜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说明1.11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10售后服务1.9质量保证
3.1、数量: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响应文件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装订、密封: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2.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1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磋商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3.3密封: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3.2装订: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
6.2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等。6.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6.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5.3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注: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5.2磋商报价=运维服务费+人员费用+税费+其他一切相关伴随费用。
1.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响应6.6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磋商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6.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6.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2供应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2.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3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
3.2在原有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3.1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3.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3供应商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
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无效: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无效: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1.开标六、开标、资格审查、磋商评审及定标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1.7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6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1.5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供应商离场。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开标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其余资格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以正本为准)2.资格审查
2.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特定资格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2.1.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3.1.2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磋商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3.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3.磋商评审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且装订在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2.3.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且装订在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3.1.4.4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4.3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4.2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3.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3.1.3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3.1.4.10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1.4.9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1.4.8向财政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1.4.7对磋商评审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3.1.4.6拟定磋商评审结果;3.1.4.5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磋商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5.1.1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5.1符合性审查3.5磋商评审工作程序: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3.4评审办法: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3.3磋商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
3.5.1.7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5.1.6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3.5.1.5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3.5.1.4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3.5.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3.5.1.2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
3.5.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5.1.11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3.5.1.10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5.1.9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未作出明确响应,对不得偏离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3.5.1.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3.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3.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3.1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3.5.3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3.5.3.1至3.5.3.4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3.5.3.8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3.5.3.7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5.3.6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3.5.3.5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3.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
3.5.5.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报价(每轮)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5.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5.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5.5.1磋商小组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3.5.5评议: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3.5.6.4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3.5.6.3如果磋商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3.5.6.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3.5.6.1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3.5.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3.5.5.5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6.3.1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报价得分,服务方案得分,质量保证得分,以得分高的排序在先。3.6.3特殊情况处理:3.6.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3.6.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3.6评分标准
评审分项 | 分项分值 | 评审因素 |
磋商报价 | 10分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即10%)×100 |
服务方案 | 6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平台运行各系统现状和需求分析报告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要求利用现有资源和专业知识,系统全面地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充分了解互联网+不动产业务(10分)。①提供不动产登记系统架构详解及架构图--0-2分;②提供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拓扑图--0-2分;③提供不动产相关业务逻辑说明--0-2分;④提供互联网+系统架构及技术要求0-4分;⑤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互联网+”系统现状和需求分析报告,给出既要符合用户现状实际,又要与现有业务规划相适应的建议性的系统运维方案。方案要求结合互联网业务架构、互联网安全架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不动产业务的独特性给出系统性的、合理性的拓扑图和后期维护方案(12分)。①提供不动产运维管理体系--0-3分;②提供不动产运维管理规范--0-3分;③提供互联网+运维服务标准化方案--0-6分;④未提供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时监测与安全防护运维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要求结合不动产安全环境现状与自身经验,制定出多层次多维度的的互联网安全防护策略(10分)。①提供实时监测与安全防护运维方案--0-6分;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软硬件防护方案--0-2分;③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研发机制拓扑图--0-2分;4、供应商需提供“互联网+不动产”应用的运维研发方案,方案要求建立包括需求开发,系统设计,测试连调,上线更新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的研发流程以及各环节的文档报告。(9分)①提供不动产登记平台开发现状分析--0-2分;②提供不动产系统发布流程架构图--0-2分;③提供各系统开发管理规范--0-5分。5、供应商需提供“互联网+不动产”系统运维数据存储方案设计、数据库表设计、索引设计和SQL优化,对数据库进行变更、监控、备份、高可用的设计方案。①内容全面、合理、详细计5-8分;②内容欠缺、薄弱计1-5分;③未提供不得分。(无具体内容)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宣传发布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要求基于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宣发平台,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政务宣传,实事动态等方面,结合自身经验,制定出具体的信息发布与宣传计划。①内容全面、合理、详细计5-8分;②内容欠缺、薄弱计1-5分;③未提供不得分。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12345投诉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要求针对群众热线投诉问题,建立热线工单的办理流程、办理制度,及时、准确、高效解决群众问题的规范。①内容全面、合理、详细计5-8分;②内容欠缺、薄弱计1-5分;③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保证 | 18分 | 1、根据日常维护的数据和记录,生成运维巡检日报,周报及月报,提供系统的整体规划和建议。按照要求期限排除故障,制定故障诊断及质量保障措施,制度合理,措施明确。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2、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要求建立完整的可操作强的应急响应方案,及时控制有效降低影响范围。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3、提供具体详细的操作培训措施且切实可行,根据内容完整、详细程度计0-5分;4、服务内容齐全,服务条款明确,服务体系完备,维护规范合理可行。根据内容完整、详细程度计0-3分; |
售后服务 | 7分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方案编制详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及措施等),提供完整的方案; 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的计4-7分;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薄弱的计1-4分;③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3.7.1.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须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3.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3.6.3.3评议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3.6.3.2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
3.7.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2.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3.7.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7.1.2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3.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7.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7.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3.7.2.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4.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1.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程序后,从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1定标程序4.定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磋商无效的情形: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4.1.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
6.1成交通知书及未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6.成交通知书及未成交通知书5.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5.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服务,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执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七、合同6.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九、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八、合同的履约验收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磋商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采用转账、刷卡、现金形式缴纳。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询问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若在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因在不同阶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应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执行。)十一、特殊情况处理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2.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3.投诉2.6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029-86333511,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2.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
成交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需求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了解。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规定,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十三、拒绝商业贿赂
成交单位应配置文案编辑团队,负责对实事动态进行汇总,编辑形成新闻稿件。对提供的稿件进行内容核实、编辑、美工与排版等工作。经常性的对规章制度、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进行收集、整理、更新并发布。加强后台管理,对管理员名单、系统配置、服务器配置等形成保密材料定期交中心归档。1、宣传文案发布服务运维基本要求为了保障“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整套系统的正常工作及全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安全性、持续性和可靠性,需要有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经验的运维服务供应商来承担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平台的维护工作。项目背景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实时监测与安全防护运维技术要求成交单位须定期收集用户需求,对用户提出的需求进行需求设计,开发相应的程序功能,按照实际情况对系统进行更新。对中心在与其他单位就相关不动产“互联网+”业务需求进行对接时,提供技术支持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成交单位须处理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应用的权限分配事宜。对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应用自身的数据问题以及与不动产登记平台业务交互中出现的数据问题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对与业务相关的系统故障,配合其他技术部门进行联合研判,精确处理。西安不动产用户在通过APP、微信、开发企业不动产申报系统等的过程中,会出现信息异常情况,用户向客服中心进行问题反馈后,中标单位需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排查。2、不动产业务相关服务
3、故障解决服务成交单位的技术支持人员和以及项目经理、项目协调人和一线工程师手机保持全天候开机,为用户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与应急响应。支持范围包括产品的功能、配置、安装、调试、个性化以及使用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的一般性咨询,并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突发事件。2、7×24小时响应支持建立有效的漏洞情报监控体系,建设完善的漏洞补丁管理能力。积极安装最新补丁,修复漏洞。缩短漏洞平均存续期,最大限度降低攻击风险。对应用服务与服务器各项性能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出现高风险时自动报警并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对系统各项关键配置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漏洞及时修复。成交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安全架构方案,通过各类技术手段对数据爬取、恶意扫描、恶意攻击、恶意篡改等网络攻击行为进行有效阻绝。
运维小组应制定详尽的应急处理预案。在服务维护过程中,意外情况将难以完全避免。项目组需对项目实施的突发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备份。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设计相应的预防与解决措施,同时提供完整的应急处理流程。2、应急服务成交单位需与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中心沟通,人员入场前针对各系统制定管理计划与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分阶段进行优化,在每次定期汇报交流后修改管理计划,形成下一阶段的管理计划,使管理计划持续更新,充分满足当前业务的需求。1、管理制度梳理服务保障成交单位提供软件的故障诊断支持服务,在故障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判断出故障的原因,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修复,可缩短故障修复时间,缩短业务中断时间。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应用清单运维清单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定期生成运维服务报告。3、其他服务
序号 | 程序名称 | 是否已发布 |
1 | 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 是 |
2 | 不动产政务APP | 是 |
3 | 陕西政务一网通办 | 是 |
4 | 开发企业不动产申报系统 | 是 |
5 | 省登记中心跨省通办 | 是 |
二、付款方式:2.地点: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详见第三章)。1.服务期:7个月。一、服务期及地点:第四章商务要求注:本章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2.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和赔偿。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运维服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合同实施:3.完成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持《验收单》原件和等额发票在采购人处办理此项目成交金额百分之二十五(25%)款项的支付手续。2.项目进入运维期后,成交单位在采购人处办理此项目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五(35%)款项的支付手续。1.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持《成交通知书》原件在采购人处申请办理此项目成交金额百分之四十(40%)款项的支付手续。
第五章合同条款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3、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及时向有关部门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发生索赔按现行法律、法规和合同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四、违约责任: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名称),并接受了乙方以价格(成交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服务。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RTZB2022106),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确定(成交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单位。一、合同格式
2.4竞争性磋商文件2.3成交通知书附件2—服务方案附件1—服务内容2.2合同条款附件2.1合同条款
5.2项目进入运维期后,成交单位在采购人处办理此项目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五(35%)款项的支付手续。5.1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持《成交通知书》原件在采购人处申请办理此项目成交金额百分之四十(40%)款项的支付手续。5.付款方式:4.考虑到乙方提供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甲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代表签字或盖章:盖章:年月日乙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表签字或盖章:盖章:年月日甲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代表签字或盖章:盖章:年月日乙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表签字或盖章:盖章:年月日8.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及采购代理机构各备案壹份。地点: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6.服务期限:7个月。5.3完成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持《验收单》原件和等额发票在采购人处办理此项目成交金额百分之二十五(25%)款项的支付手续。
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按照上述约定提供的服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第三条乙方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与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二条服务定义: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服务等业务。第一条本着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针对本项目的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二、合同条款
1.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与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第五条甲方的义务5.对乙方相关服务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约定: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相关内容。4.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甲方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此类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3.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要求和标准考评乙方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考评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减少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减付比例结合乙方提供服务未达到约定的范围,严重程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等确定。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人员,且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前述约定标准。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改正后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2.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内容,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项目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1.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服务时长顺延。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2.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
6.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服务最终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5.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资料。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应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但由于受天气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外,乙方应承担因延期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承担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而对服务的内容进行调整。4.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约定配备服务人员或乙方派驻服务力量无法胜任项目实施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增加人员和充实技术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实施,其费用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如乙方拒绝增加人员或充实技术力量,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时长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项目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服务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总价款。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服务价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第十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8.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30%的违约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7.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负责所有资料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严格按甲方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所付项目款。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十五条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第十三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项目编号:RTZB2022106正本或副本政府采购项目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目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4.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1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11.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若有)10.售后服务9.质量保证8.服务方案7.资格证明文件
致: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14.《中小企业声明函》13.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函、补充通知等),完全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3.我方所附磋商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2.我方已详细审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认无误。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1.我方具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磋商。
10.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9.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拒绝磋商的条款。6.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1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14.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3.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2.我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我方对本次磋商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帐号:开户银行:详细地址:
3.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年月日
项目编号 | 竞争性磋商总价(人民币:元) | 服务期(月) |
(大写) |
备注:1.对第三章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做出响应。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求响应响应情况响应说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求响应响应情况响应说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4.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备注:1.对第四章中的商务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响应情况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明细 | 响应索引或页码 | 响应情况 | 响应说明 |
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商务响应方案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响应索引或页码”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商务响应方案x.x.x或P页码”。2.响应情况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致: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权 限 | 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有效期 | 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企业信息 | 法 定 地 址 | |||
企业信息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企业信息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信息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性 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传 真 | |||
法定代表人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注:被授权人参加时提供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
致: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名称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编号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企业信息 | 法 定 地 址 | |||||
企业信息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 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被授权人 | 姓名 | 性 别 | ||||
被授权人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9.质量保证8.服务方案7.3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1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7.资格证明文件
我单位自愿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作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名称)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1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11.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若有)10.售后服务
我单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我单位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我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我单位在此申明:保证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内容、资料、陈述是正确的、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单位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为成交人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我单位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我单位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我单位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我单位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我单位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我单位自行放弃磋商资格而未在磋商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上任意一条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赔偿金。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13.《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日期: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邮编:地址:全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4.《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电话: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类别供应商不得更改,否则,造成不利影响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须按此格式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序号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1 |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 ||||
2 |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附件: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本页以下无内容致: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磋商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磋商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公章)
7.2.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的西安市不动产信
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2022不动产“互联网+”运维服务项目,属于其他
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中智慧远信息科技(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
业收入为95.54万元,资产总额为96.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弹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信
企业名称(盖章):中智慧福西安快有限责任公司
中
日期:20224日A
61019703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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