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2231872-03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荣军医院口腔CT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30000(元)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778号元天科技大楼A座6楼6009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浙江省荣军医院口腔CT升级 | 口腔CT升级 | 普兰梅卡/芬兰 | 1套 | 530000 | planmeca promax 3Ds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学忠,戴学斌,吴晓燕,孙恒,周甜(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荣军医院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双园路3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79782
质疑联系人:赵建根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7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1061817
项目联系人(询问):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4
质疑联系人:张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最终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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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招标文件-荣军医院-单一-口腔CT升级-D.doc03招标文件-荣军医院-单一-口腔CT升级-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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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评审人数:4 | 评审人数:4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专家隶属库 | 评审专业 | 人数 | 抽取条件 |
嘉兴市本级 | 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医用光学仪器,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医用内窥镜,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线设备,医用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高能射线设备,核医学设备,医用射线防护材料和设备,医用射线监检测设备及用具,临床检验设备,药房设备及器具,体外循环设备,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假肢装置及材料,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低温、冷疗设备,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助残器具,骨科材料,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医疗设备零部件,宫内节育器,生命科学实验室专用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4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社团, |
回避单位 | 回避原因 |
回避专家 | 回避原因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ZJ-2231872-03 | ZJ-2231872-03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浙江省荣军医院口腔CT升级项目 | 浙江省荣军医院口腔CT升级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单一来源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8-2414:00:00 | 2022-08-2414:0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https://www.zcygov.cn/ | https://www.zcygov.cn/ | https://www.zcygov.cn/ | https://www.zcygov.cn/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1 | 1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ZJ-2231872-03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浙江省荣军医院口腔CT升级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8-2414:0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https://www.zcygov.cn/ | https://www.zcygov.cn/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ZJ-2231872-03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浙江省荣军医院口腔CT升级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8-2414:00:00 |
符合性审查人员符合性审查人员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元 | 1 | √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制造商名称和国籍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备注 |
浙江匠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 | 普兰梅卡/芬兰 | planmecapromax3Ds | 1套 | 无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口腔CT升级 | 1 | 套 | 600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允许进口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浙江省荣军医院采购人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环西路589号联系人:周甜联系电话:0573- 89979782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苑洪春、张夏卿联系电话:0571-81061814,0571-81061805,13065702633邮编:310012Email:14847913@qq.com |
3 | 踏勘现场 | 不适用 |
4 | 分包 | 不适用。 |
5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6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 本项目为口腔CT升级,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政策。适用 □不适用 |
7 | 投标产品主体 | 核心产品为口腔CT升级,节能环保的投标产品主体为核心产品 |
8 | 投标保证金 | □适用 不适用 |
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截止时间起90天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邀请函”规定 |
11 | 投标地点 | 按“邀请函”规定 |
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邀请函”规定 |
13 | 答疑 |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2年8月9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14847913@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4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5 | 投标文件形式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三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各1份。 |
16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各1份。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单独密封,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2年8月23日17:00前,将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苑洪春,电话:13065702633) |
17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 |
18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19 | 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20 | 样品 | 不提供 |
21 | 演示 | 不要求 |
22 | 支持中小企业 | 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
22 | 联合体和分包 | (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23 | 其他 |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同时提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如出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4)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5)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目的地 |
1 | 口腔CT升级 | 1套 | 浙江省荣军医院指定地点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浙江省荣军医院指定地点 |
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全套 |
序号 | 招标要求 |
1.1 | 定位方式:开放式定位,病人定位无需镜面反射定位 |
1.2 | 全功能球管:锥形束3D曝光时提供脉冲扫描;全景曝光时采用微电脑控制的高频恒压直流方式扫描 |
1.3 | 3D平板探测器:非晶硅平板探测器,非CMOS平板,无变形失真,密度对比度好,最小体素≤0.075mm,单次三维拍摄视野≥15*8cm |
1.4 | 2D专用传感器:支持原2D专用CCD传感器一块,像素≤48um,灰度≥16bit。可用于两维全景片和头颅侧位片的直接拍摄 |
1.5 | 高压发生器:高频射线发生器频率≥150kHz |
1.6 | 曝光时间:扫描时间≤20S,实际累计曝光时间≤8秒 |
1.7 | 扫描角度及曝光次数:单次≤200度旋转,≥300次脉冲曝光 |
1.8 | 头颅测量臂及扫描装置:支持原品牌头颅测量臂,可直接拍摄30x27cm的头颅片 |
1.9 | 原厂软件安装至少5个医生端端口 |
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 | 货物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
100以下 | P*1.5% |
100-500 | 0.4+P*1.1% |
500-1000 | 1.9+P*0.8% |
1000-5000 | 4.9+P*0.5% |
5000-10000 | 17.4+P*0.25% |
10000-100000 | 37.4+P*0.05% |
标项内容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和国籍 | 备注 |
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制造商/产地/品牌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投标总价: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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