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智慧水务一期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343-04-04-5315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0755-2833655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伦18702732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智慧水务一期工程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智慧水务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2212-440343-04-04-531543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智慧水务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12-440343-04-04-531543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深圳市大鹏新区智慧水务一期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11 09:00 至 2023-11-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1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
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0755-2833655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汪伦
办公电话:1870273256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12-440343-04-04-531543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智慧水务一期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部分估价:771.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底板、模型平台、业务应用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具备以上资质即可);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化(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水位监测)已完成的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项目验收报告(初验报告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文件,若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水利信息化(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水位监测)相关内容,则投标人可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内容须包含水利信息化(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水位监测)相关内容)。(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提供1个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化(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水位监测)已完成的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项目验收报告(初验报告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文件,若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水利信息化(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水位监测)相关内容,则投标人可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内容须包含水利信息化(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水位监测)相关内容)。(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提供1个即可)。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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