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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未招标部分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未招标部分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未招标部分进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为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内容: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未招标部分进行招标代理比选。
2、招标代理范围包含:涉及本项目比选人委托的所有招标代理业务。
3、资格要求
(1)对比选申请人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对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市政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3)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招标人员至少4人(包含4人),其中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比选。
6、评比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有兴趣的招标代理在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报名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复印章无效)。
8、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地址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6室。
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4年03月30日至2024年04月0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比选文件售价 0元。
9、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招标代理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
于2024年04月0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 已领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
10、比选申请书的提交: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并胶装成册,一份 正本,二份副本。招标代理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 月02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提交比选申请 书的地址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6会议室,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联系人:赵航
电话:0311-8808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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