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江奇斌136558812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扬舟岙路158号(9厂)
项目名称: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第一阶段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5t熔化炉、2台2.5t熔化炉、7台压铸机、7台保温炉、2台抛丸机、6台空压机、2台自动去毛刺线、10台激光打码机、2台超声波清洗机、55台卧式加工中心、54台立式加工中心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熔化、保温、压铸、去毛刺、抛丸、机加工、超声波清洗、检验、包装、入库出货等。项目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车身部件、新能 源汽车传动系统壳体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部件,第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年产能为约136万件(折合产能4万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江奇斌
联系方式:13655881255

附件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厂)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21.9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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