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泾阳县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抗旱资金项目三渠镇挡驾桥村渠道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jy-zb(g)-2023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9-89871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3
公告正文

泾阳县 2022 年省级财政水利抗旱资金项目三渠镇挡驾桥村渠道修复工程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SJY-ZB(G)-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泾阳县 2022 年省级财政水利抗旱资金项目三渠镇挡驾桥村渠道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93万元,招标人为泾阳县水旱灾害防
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整修U型渠道2025m,衬砌U型D40农渠2025m,建设配套渠系建筑物59座。
恢复改善灌溉面积 660.15 亩。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泾阳县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抗旱资金项目三渠镇挡驾桥村渠道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泾阳县2022年省级财政水利抗旱资金项目三渠镇挡驾桥村渠道修复工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
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
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
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5)供应商须在“陕西
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冫(7)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于2023年02月20日到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
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
地10楼11004室购买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
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 室
七、其他
1、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
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 址:泾阳县姚家巷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9-362222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004室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29-898716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