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省药监局办公大楼电气防火技术安全检测】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省药监局办公大楼电气防火技术安全检测】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2-06-09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省药监局办公大楼电气防火技术安全检测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0000MB2D034422206061818
- 项目规模
投资额(¥32,000.00元)
-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 服务内容
根据附件《电气防火技术安全检测需求方案》要求提供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备消防安全检测资质
- 其他要求说明: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检测工期:5天(以完成现场实际工作量而定)
- 服务金额
¥32,000.00元
- 金额说明
受检总面积约22227平方米,服务参考单价1.4元/平方米。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是
-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杰成电气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宏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华谊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选取理由
符合资质要求
- 截止报名时间
2022-06-09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省药监局办公大楼电气防火技术检测需求方案.pdf 省药监局办公大楼电气防火技术检测需求方案.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6-07
电气防火技术安全检测需求方案
单位名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2号
一、检测环境和检测范围
检测环境:电气设备运行一小时以上,且达到稳定工作状态(详细要求以检
测工程师现场要求为准)。
检测范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建筑主体场所进行电气防火
技术检测,受检总面积约22227平方米;在该约定范围内进行检测。
二、检测单位资质:
1、广东省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2、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
三、检测项目
A、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1、电气系统的带电设备红外诊断(过载、过流、发热、打火等);
2、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检测;
3、电气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检测;
4、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检测(需停电断电检测);
5、变配电系统建筑、接线端子的安装情况;
6、室内低压配电线路配线情况,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开关插座的安装情况;
7、吊顶内线路的敷设;
8、电气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等;
四、主要检测内容及检测结果
所有检测均按标准抽检方式进行,以受检现场实际配置设施情况为准、不含
未配置及范围外之设施,电气设施以红外扫描检测为主、不包含高压试验性及断
电检测,以下检测项目仅为参考内容,检测结果不完全包含所有内容,检测结果
以正式的《检测报告》为准。
1、低压配电装置检测
序号 | 检 测 内 容 | 备 注 |
1、 | 一 般 检 测 | |
1) | 绝缘 导线 穿越 金属 构件 时, 应有 不被 损伤 的保 护措 施 。 | |
2) | 连接 到发 热元 件( 如管 形电 阻) 上的 绝缘 导线 ,应 采取 隔热 措施 。 | |
3) | 同一 端子 上导 线连 接不 多于 2 根, 防松 垫圈 等零 件齐 全。 | |
4) | 接线 应采 用铜 质或 有电 镀金 属层 防锈 的螺 栓和 螺钉 连接 ,连 接应 牢固 ,要 有防 松 动的 装置 。 |
2/13
5) | 金属 外壳 、框 架应 接零 (PEN)或接 地( PE)。 | |
6) | 熔断 器应 采用 有关 规定 的标 准熔 体 。 | |
7) | 测量 、计 量仪 表指 示应 正常 。 | |
8) | 导线 绝缘 应无 老化 、腐 蚀和 损伤 痕迹 。 | |
9) | 各部 位连 接接 点应 无过 热、 锈蚀 、烧 伤、 熔接 等痕 迹 。 | |
10) | 套管 、绝 缘子 应无 破损 、裂 纹、 放电 痕迹 。 | |
11) | 灭弧 装置 ,如 灭弧 栅、 灭弧 触头 、灭 弧罩 、灭 弧用 的绝 缘板 应完 好无 损 。 | |
12) | 电磁 式电 器应 无异 常声 响 。 | |
2、 | 红 外 检 测 | |
1) | 测量 母线 的连 接点 、分 支接 点、 接线 端子 的温 度 。 | |
2) | 测量 刀开 关触 头、 熔断 器触 头、 电缆 终端 头的 温度 。 |
2、低压配电线路检测
序号 | 检 测 内 容 | 备 注 |
1、 | 一 般 要 求 | |
1) | 民用 建筑 宜采 用铜 芯电 线或 电缆 。 | |
2) | 在一 般工 程的 室内 正常 条件 下 ,可选 用聚 氯乙 烯绝 缘电 线或 聚氯 乙烯 绝缘 聚氯 乙烯 护套 的电 缆; 也可 选用 交联 聚乙 烯绝 缘电 力电 缆和 电线 。 | |
3) | 对一 类高 层建 筑以 及重 要的 公共 场所 等防 火要 求高 的建 筑物 ,应采 用阻 燃低 烟无 卤 交联 聚乙 烯绝 缘电 力电 线、 电缆 或无 烟无 卤电 力电 线、 电缆 。 | |
4) | 绝缘 导体 的工 作电 压 ,对室 内敷 设的 塑料 绝缘 电线 不应 低于 0.45/0.75kV,对电 力 电缆 不应 低于 0.6/1.0kV。 | |
5) | 电线 、电 缆在 室内 直敷 时 , 水平 敷设 至地 面的 距离 不应 小于 2.5m,垂 直敷 设至 地 面低 于 1.8m 的部 分应 穿管 保护 。 | |
6) | 电线 管与 热水 管、 蒸汽 管、 水管 等管 道相 互接 近敷 设的 要求 。 | |
7) | 电线 管与 热水 管、 蒸汽 管同 侧敷 设时 ,宜敷 设在 热水 管、 蒸汽 管的 下面 。平 行敷 设 在热 水管 、蒸 汽管 下面 的相 互间 的净 距, 分别 不宜 小于 0.2m 和 0.5m。 | |
8) | 当电 线管 敷设 在热 水管 、蒸 汽管 的下 面有 困难 时 ,平行 敷设 在热 水管 、蒸 汽管 上面 的相 互间 的净 距, 分别 不宜 小于 0.3m 和 1m。 | |
9) | 电线 管与 热水 管、 蒸汽 管上 或下 的交 叉净 距, 分别 不宜 小于 0.1m 和 0.3m。 | |
10) | 当电 线管 敷设 在热 水管 、蒸汽 管的 下或 上面 的相 互间 的净 距 ,都不 能满 足上 述要 求 时, 应采 取隔 热措 施。 对有 保温 措施 的蒸 汽管 道其 净距 可减 至 0.2m。 |
3/13
11) | 电线 管与 其它 管道 (不包 括可 燃气 体及 易燃 、可燃 液体 管道 )的平 行、交叉 净距 不应 小于 0.1m 和 0.05m。 | |
12) | 电线 、电 缆在 室内 直敷 时 , 水平 敷设 至地 面的 距离 不应 小于 2.5m,垂 直敷 设至 地 面低 于 1.8m 的部 分应 穿管 保护 。 | |
13) | 电线 相与 相以 及相 对地 之间 的绝 缘电 阻值 不应 低于 0.5MΩ。导 体绝 缘层 不应 有机 械损 伤痕 迹、 变色 、脆 裂、 炭化 现象 。 | |
14) | 配电 线路 应根 据不 同故 障类 别和 具体 工程 要求 装设 短路 保护 、过负 载保 护 、接地 故 障保 护等 ,作 用于 切断 供电 电源 或发 出报 警信 号。 |
3、室内配线检测
序号 | 检 测 内 容 | 备 注 |
1、 | 金 属 导 管配 线 | |
1) | 闷顶 内有 可燃 物时 ,其 配电 线路 应穿 金属 管保 护 。 | |
2) | 导线 穿入 钢管 时 ,管口 处应 装设 护线 套保 护导 线,在不 进入 接线 盒(箱 )的垂 直管 口, 穿入 导线 后, 应将 管口 密封 。 | |
3) | 在严 重腐 蚀性 的场 所( 如酸 、碱和 具有 腐蚀 性的 化学 气体 ),不宜 采用 金属 管配 线 。 | |
4) | 敷设 在潮 湿场 所的 管路 ,应 采用 镀锌 钢管 。干 燥场 所的 管路 可采 用线 管 。 | |
5) | 金属 管在 入接 线盒 、灯 头盒 、开 关盒 等处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 | |
1 | 明装 金属 管应 加锁 母和 护口 ,多 尘、 潮湿 场所 外侧 并加 橡皮 垫圈 ; | |
2 | 有震 动的 地方 和有 人进 入的 木结 构闷 顶内 的管 路, 入盒 时应 加锁 母 ; | |
3 | 敷设 的接 线盒 、灯头 盒、开关 盒的 敲落 孔 ,除对 实装 管孔 敲落 外其 它备 用不 应敲 掉 。 | |
6) | 金属 管应 有可 靠接 地 。 | |
2、 | 刚 性 塑 料导 管 配 线 | |
1) | 闷顶 内无 可燃 物时 ,其 配电 线路 可穿 难燃 型硬 质塑 料管 保护 。 | |
2) | 塑料 导管 具有 防酸 碱腐 蚀性 能, 但不 宜明 敷在 高温 和易 受机 械损 伤的 场所 。 | |
3) | 穿入 塑料 导管 绝缘 电线(除两 根外 )的包 括外 护层 在一 起的 总截 面积 ,不应 超过 导 管内 总面 积的 40%, 以利 散热 ;不 得有 受硬 拉和 挤压 损坏 绝缘 现象 。 | |
4) | 塑料 导管 管口 平整 光滑 ,管与 管、管与 盒( 箱)等器 件插 入连 接处 ,接口 牢固 密封 , 导线 不得 有外 露现 象 。 | |
3、 | 护 套 绝 缘电 线 配 线 | |
1) | 护套 绝缘 电线 不应 直接 敷设 在建 筑物 顶棚 内及 其抹 灰层 、灰幔 角落 和墙 体、保温 层 及装 饰面 板内 。 | |
2) | 护套 绝缘 电线 与接 地导 体或 不发 热管 道等 紧贴 交叉 处, 应加 绝缘 保护 导管 。 |
4/13
3) | 护套 绝缘 电线 进入 接线 盒(箱 )或与 设备 、器具 连接 时,护套 层应 引入 接线 盒(箱) 或设 备、 器具 内 。 | |
4) | 柜台 、货架 和展 柜等 处的 配线 宜用 护套 绝缘 电线 明敷 ,但应 平直 、固定 牢固 ,护套 层不 得破 损 。 | |
5) | 护套 绝缘 电线 敷设 在易 受机 械损 伤的 场所 时 ,应采 用刚 性阻 燃塑 料导 管 、塑料 槽板 或金 属导 管保 护 。 | |
4、 | 金 属 ( 塑料 ) 线 槽 配 线 | |
1) | 金属 线槽 宜敷 设在 正常 环境 的室 内 ;当敷 设在 有腐 蚀气 体 、热力 管道 上方 以及 腐蚀 性液 体管 道下 方时 ,应 采取 防腐 、隔 热措 施 。 | |
2) | 金属 线槽 在建 筑顶 棚内 敷设 时, 应采 用具 有槽 盖的 封闭 式金 属线 槽 。 | |
3) | 电线 、电缆 在 金属( 塑料 )线槽 内,应留 一定 余量 ,绑扎 牢固 ,不得 有 接头 ,分支 接头 应设 在接 线盒 内, 但接 头总 截面 不应 超过 该点 线槽 截面 的 75%, 防止 槽盖 挤 压绝 缘层 。 | |
4) | 塑料 线槽 必须 具有 阻燃 性能 。 | |
5) | 线槽 不得 在穿 过楼 板或 墙体 等易 受机 械损 伤的 地方 连接 。 | |
6) | 金属 线槽 必须 可靠 接地 ,但 金属 外壳 不应 作为 设备 的接 地线 。 | |
5、 | 瓷 ( 塑 料) 夹 、 瓷 柱 、瓷 瓶 配 线 | |
1) | 瓷(塑料 )夹配 线一 般适 用于 正常 环境 的室 内场 所和 挑檐 下室 外场 所;瓷柱 、瓷瓶 配线 一般 适用 于室 内外 场所 。 | |
2) | 在闷 顶内 ,不 应采 用瓷 (塑 料) 夹、 瓷柱 、瓷 瓶配 线 。 | |
3) | 绝缘 导线 交叉 时, 交叉 点应 穿绝 缘管 并加 支持 物予 以固 定 。 | |
4) | 绝缘 导线 的绑 扎线 应有 绝缘 层, 绑扎 时不 得损 伤绝 缘导 线的 绝缘 层 。 | |
5) | 瓷( 塑料 )夹 、瓷 柱或 瓷瓶 应完 好无 损, 表面 清洁 ,安 装牢 固可 靠 。 | |
6) | 绝缘 电线 明敷 在高 温辐 射或 对绝 缘有 腐蚀 的场 所时 ,电线 间及 电线 至建 筑物 表面 最 小净 距 ,应符 合相 关的 规定 。 | |
6、 | 可 挠 性 金属 电 线 保 护 套管 配 线 | |
1) | 敷设 在多 尘或 潮湿 场所 可挠 性金 属电 线保 护套 管, 管口 及其 各连 接处 应密 封严 实 。 | |
2) | 可挠 性金 属导 管在 有可 能乘 受重 物压 力或 明显 机械 冲击 处, 应采 取保 护措 施 。 | |
3) | 闷顶 内 ,从接 线盒 引向 器具 的绝 缘电 线 ,应采 用可 挠性 金属 导管 或金 属软 管等 保护 , 电线 不应 有裸 露部 分 。 | |
4) | 可挠 性金 属导 管或 其他 金属 柔性 导管 ,管 与管 、管 与盒 (箱 )或 金属 导管 连接 时 , 应采 用其 专用 卡箍 连接 。 |
5/13
5) | 可挠 性金 属导 管与 管 、盒( 箱)连接 时的 接地 ,应采 用专 用接 地夹 ,对无 电气 连接 的两 端应 采用 不小 于4 ° mm2 的多 股铜 芯线 跨接 。 | |
6) | 可挠 性金 属导 管和 金属 柔性 导管 都不 能做 为接 地或 接零 的接 续导 体 。 | |
7、 | 装 饰 工 程配 线 | |
1) | 装饰 工程 的配 电线 路应 采用 铜芯 导线 ,导 线分 支接 头应 在接 线盒 内, 接头 应焊 接 。 | |
2) | 装饰 场所 或装 修部 位的 配电 线路 ,每条 支路 均应 单独 设置 带有 短路 和过 载保 护装 置 的断 路器 进行 保护 。 | |
3) | 动力 设备 和照 明装 置的 配电 线路 ,穿越 可燃 、难燃 装饰 材料 时,除配 电线 路应 穿保 护管 外, 尚应 采用 玻璃 棉、 岩棉 等非 燃材 料做 隔热 阻燃 保护 。 | |
4) | 配电 线路 设置 在可 燃装 饰夹 层时 ,应穿 金属 导管 保护 ,若受 装饰 构造 条件 限制 局部 不能 穿金 属管 时, 必须 采用 金属 软管 ,其 长度 不宜 大于 2 m,导 线不 得裸 露 。 | |
5) | 装饰 装修 工程 中 ,不应 破损 原建 筑暗 敷在 墙体 内的 管线 ,将电 线和 接头 穿塑 料或 玻 璃丝 软管 埋在 墙体 或楼 板的 灰浆 内。 电线 分支 加接 线盒 ,暗 敷穿 硬质 塑料 导管 。 | |
6) | 配电 线路 不得 穿越 通风 管道 内腔 或敷 设在 通风 管道 外壁 上 ,穿金 属管 保护 的配 电线 路可 紧贴 通风 管外 壁敷 设 。 | |
7) | 明敷 线路 的导 线与 导线 、导 线与 其他 管线 交叉 或穿 越建 筑物 时, 均应 穿绝 缘套 管 | |
8) | 当配 电系 统的 管道 、电 缆盒 (槽 )、母 线、 绝缘 母线 槽穿 过有 特殊 防火 要求 的建 筑 构件(如地 板 、墙壁 、屋顶 、天花 板、隔墙 )留下 的孔 穴 ,应按 建筑 构件 原有 防火 等级 进行 封堵 。 | |
9) | 配电 线路 及设 备外 露可 导电 部分 的接 地, 建筑 物内 导电 体 (如水 管等 )的等 电位 联 结 ,应连 接牢 固可 靠 ,接触 良好 。 | |
8、 | 红 外 检 测 | |
1) | 导线 芯线 、导线 连接 点、导线 与接 线端 子连 接处 的长 期工 作最 高允 许温 度应 符合 相 关的 规定 。 | |
2) | 导线 连接 应牢 固可 靠, 接触 良好 ,且 连接 点和 接线 端子 不应 有打 火放 电现 象 。 |
4、导线连接、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检测
序号 | 检 测 内 容 | 备注 |
1、 | 导 线 连 接 | |
1) | 导线 接头 应设 在盒 (箱 )或 器具 内, 盒( 箱) 配件 齐全 ,固 定牢 固; 在多 尘和 潮 湿场 所, 应采 用密 封式 盒( 箱)。 | |
2) | 铜、 铝导 线连 接处 ,应 采取 铜铝 过渡 接续 措施 。 |
6/13
3) | 绝缘 导线 接头 ,应 包扎 绝缘 ,其 绝缘 水平 不应 低于 导线 本身 的绝 缘强 度。 | |
4) | 明敷 配电 干线 的分 支线 连接 ,干 线不 应受 到支 线的 横向 拉力 。 | |
5) | 临时 移动 电气 线路 的接 头包 扎绝 缘后 ,应 采用 机械 保护 措施 ,不 得被 可燃 物覆 盖。 | |
2、 | 导 线 与 设备 、 器 具 的 连接 | |
1) | 截面 在 10 mm 2 及以 下的 单股 铜芯 线可 直接 与设 备、 器具 的端 子连 接。 | |
2) | 截面 在 2.5 mm 2 及以 下的 多股 铜芯 线 ,应先 将芯 线拧 紧搪 锡或 压接 端子 后再 与设 备、 器具 的端 子连 接。 | |
3) | 截面 大于 2.5 mm 2 的多 股铜 芯线 ,除 设备 自带 插接 式端 子外 ,应 将芯 线端 部拧 紧 搪锡 压接 端子 后再 与设 备或 器具 的端 子连 接。 | |
4) | 设备 和器 具的 端子 上, 压接 的电 线不 得多 于两 根。 | |
5) | 导线 与接 线端 子连 接的 根部 绝缘 应良 好, 对裸 露线 芯应 采用 绝缘 带严 密包 缠。 | |
3、 | 红 外 检 测 | |
1) | 测量 导线 接头 、导线 与设 备或 器具 接线 端子 的温 度 ,其最 高允 许温 度应 符合 规范 中 的规 定。 |
5、开关、插座检测
序号 | 检测 内容 | 备注 |
1、 | 直 观 检 查 | |
1) | 当交 流 、直流 或不 同电 压等 级的 插座 安装 在同 一场 所时 ,应有 明显 的区 别,且必 须 选择 不同 结构 ,不 同规 格和 不能 互换 的插 座; 配套 的插 头, 应按 交流 、直 流或 不 同电 压等 级区 别使 用 。 | |
2) | 落地 插座 应采 用专 用产 品, 保护 盖板 固定 牢靠 ,密 封严 实 。 | |
3) | 潮湿 场所 应采 用密 封型 并带 保护 接地 线触 头的 保护 型插 座 ,安装 高度 不低 于 1.5m。 | |
4) | 插座 、开关 靠近 可燃 物或 安装 在可 燃结 构上 时,应采 取隔 热 、散热 等保 护措 施 。暗 装插 座、 开关 应采 用专 用接 线盒 ,面 板紧 贴墙 面, 四周 无缝 隙 。 | |
5) | 安装 在 B1 级以 下( 含 B 1 级) 装修 材料 内的 插座 、开 关, 必须 采用 防火 封堵 密封 件 或具 有良 好隔 热性 能的 A 级材 料隔 绝。 | |
6) | 导线 与插 座、 开关 连接 处应 牢固 可靠 ,螺 丝压 紧无 松动 ,面 板完 好无 损 。 | |
7) | 额定 电压 低的 插头 不能 插入 额定 电压 高的 插座 ,额定 电流 高的 插头 不能 插入 额定 电 流低 的插 座 ,插头 不应 与带 电极 数不 同的 插座 相互 插合(如单 相与 三相 插头 插座 )。 |
7/13
8) | 用于 0 类设 备的 插头 (不 带接 地极 的插 头),不 能插 入带 接地 插套 的插 座。 Ⅰ 类设 备的 插头 (带 接地 极的 插头 ),不 能插 入为 Ⅱ 类设 备专 用的 插座 (不 带接 地极 ,采 用双 重绝 缘或 加强 绝缘 制作 的插 座 )。 | |
9) | 插头 与插 套接 触良 好, 无松 动现 象。 接地 触头 无劣 化, 能保 证正 常接 地 。 | |
10) | 插头 插销 或插 座插 套没 有熔 焊痕 迹 ;插销 或插 套周 围的 绝缘 材料 没有 烧焦 炭化 的迹 象; 插销 或插 套没 有妨 碍插 拔的 受热 变形 等损 坏现 象; 插销 孔光 滑无 损 。 | |
2、 | 移 动 式 插座 应 符 合 下 列规 定 | |
1) | 多功 能移 动插 座电 源线 应采 用铜 芯电 缆或 护套 软线 ,其软 缆或 软线 的截 面积 ,应与 插座 额定 值相 匹配 。绝 缘无 磨损 ,导 线无 外露 现象 。其 长度 不宜 超过 2m。 | |
2) | 应具 有保 护接 地线 ( PE 线 )。 | |
3) | 不应 放置 在可 燃物 上或 被可 燃物 覆盖 。 | |
4) | 不应 串接 使用 。 | |
5) | 不应 超载 电流 使用 。 | |
3、 | 红 外 检 测 | |
1) | 测量 插头 、插 座和 开关 各端 子处 的温 升值 ,其 在负 荷状 态下 不得 超过 45K。 | |
4、 | 低 压 电 器 | |
1) | 柜 、屏、台 、箱(盘 )的固 定支 架、金属 框架 和箱 体外 壳必 须接 地(PE)或接 零(PEN); 装有 电器 的可 开门 和金 属框 架接 地端 子间 ,连 接的 编制 铜线 不应 断裂 松脱 。 | |
2) | 抽出 式配 电柜 ,抽 屉抽 推灵 活, 动、 静触 头接 触紧 密 。 | |
3) | 接线 应排 列整 齐, 导线 绝缘 良好 ,无 损伤 。 | |
4) | 电源 线应 接在 电器 固定 触头 端 ,不应 反接 在可 动触 头端 ,且电 器不 得上 下倒 置安 装。 | |
5) | 电 器 端 子 接 线 应 采 用 铜 质 或 有 电 镀 金 属 层 的 防 锈 螺 栓 和 螺 钉 压 接 牢 固 , 防 松 弹 簧 垫 圈 无 缺 损 。 | |
6) | 与电 器连 接的 电线 端部 应绞 紧 ,无松 散、 断股 缺陷 。 | |
7) | 电器 外露 可导 电外 壳接 地连 接可 靠, 完好 无损 。 | |
8) | 负荷 开关 、隔 离电 器和 控制 电器 的灭 弧罩 、触 头间 隔板 应完 好, 无缺 损 。 | |
5、 | 剩 余 电 流动 作 保 护 器 | |
1) | 剩余 电流 动作 保护 器(RCD)应安 装在 建筑 物的 电源 进线 或配 电干 线分 支处 ,一般 宜作 用于 报警 ;作 用于 动作 时, 剩余 电流 整定 值, 不应 超过 500mA。 | |
2) | 剩余 电流 动作 保护 器的 接线 应符 合相 关规 定 。 |
6、低压配电箱(柜)检测
序号 | 检测 内容 | 备注 |
8/13
1、 | 配 电 箱 (盘 ) 和 开 关 箱 | |
1) | 在使 用了 低于 B1 级装 修材 料的 房间 内, 配电 箱和 开关 箱必 须采 用不 燃材 料制 作; 其壳 体和 底版 应采 用 A 级材 料。 | |
2) | 配电 箱(盘)和开 关箱 不应 直接 安装 在低 于 B1 级(含 B1 级 )的装 饰材 料上 ;否则 应 采用 岩棉 、玻 璃棉 等 A 级材 料隔 热。 | |
3) | 配电 箱( 盘) 和开 关箱 周边 0.3m 内, 不应 有可 燃物 ;箱 门操 作方 便, 不得 被它 物 遮挡 ;箱 体内 和下 方, 不得 搁置 和堆 放可 燃物 。 | |
4) | 可燃 材料 仓库 的配 电箱 和开 关宜 设置 在库 房外 ,并 有防 湿和 雨雪 措施 。 | |
5) | 配电 箱(盘 )内配 线整 齐 ,无绞 接现 象;导线 连接 紧密 ,不伤 芯线 ,无断 股 ,绝缘 良好 ;垫圈 下螺 丝两 侧压 的导 线截 面相 同,同一 端子 导线 连接 不多 于 2 根 ,防松 垫 圈等 零件 齐全 。 | |
6) | 配电 箱(盘 )内配 线整 齐 ,无绞 接现 象;导线 连接 紧密 ,不伤 芯线 ,无断 股 ,绝缘 良好 ;垫圈 下螺 丝两 侧压 的导 线截 面相 同,同一 端子 导线 连接 不多 于 2 根 ,防松 垫 圈等 零件 齐全 。 | |
7) | 配电 箱(盘 )和开 关箱 内 ,配电 回路 漏电 安全 保护 装置 的动 作电 流不 应超 过 30mA, 动作 时间 不大 于 0.1s,且 动作 可靠 。 | |
8) | 熔断 器不 得随 意更 换原 配熔 体规 格, 并不 应用 其它 金属 丝代 替熔 体。 | |
9) | 照明 配电 箱(盘 )内,应分 别设 置中 性线( N 线)和保 护地 线(PE 线)汇流 排 ,标 识清 晰, 零线 和保 护地 线应 分别 经各 自的 汇流 排配 出, 不得 铰接 或交 错混 配。 | |
10) | 测量 柜、屏 、台、箱(盘 )内母 排连 接、分支 点 ,开关 电器 接线 端子 的温 度,其允 许温 度应 符合 相关 的规 定要 求。 同相 上下 端子 的相 对温 差值 ,宜 小于 10℃。 | |
11) | 测量 频繁 故障 或绝 缘不 良回 路的 漏电 电流 值, 排除 绝缘 水平 降低 的潜 在危 险。 |
7、照明装置检测
序号 | 检测 内容 | 备注 |
1、 | 基 本 规 定 | |
1) | 照明 灯具( 含镇 流器 )不应 直接 安装 在可 燃装 修材 料或 可燃 构件 上。当灯 具的 高温 部位 靠近 除不 燃性(A 级)以外 的装 修材 料时 ,应采 取隔 热(如用 玻璃 丝 、石膏 板、 石棉 板等 加以 隔热 防护 )、散 热 (如在 灯具 上增 加散 热空 隙或 加强 顶棚 内通 风降 温, 与可 燃物 保持 一定 距离 )等防 火保 护措 施。 灯饰 所用 材料 的燃 烧性 等级 不应 低于 难 燃性 (BI 级 )等级 。 |
9/13
2) | 嵌入 式灯 具、 贴顶 灯具 以及 光檐 (槽 灯) 照明 ,当 采用 卤钨 灯以 及单 灯功 率超 过 100w 的白 炽灯 时, 灯具 (或 灯) 引入 线应 选用 105-250 耐热 绝缘 电线 。 | |
3) | 库房 内照 明灯 具下 方不 应堆 放物 品,其重 直下 方与 储存 物品 水平 间距 不应 小于 0.5 米, 不应 设置 移动 式照 明灯 具。 | |
4) | 聚光 灯、回光 灯 、炭精 灯不 应安 装在 可燃 基座 上,灯头 的尾 线应 用耐 高温 线或 瓷套 管保 护。 配线 接点 必须 设在 金属 接线 盒内 。 | |
5) | 照明 灯具 及其 附件 应无 异常 高温 和火 花放 电现 象。 | |
6) | 碘钨 灯、 卤钨 灯、 60W 以上 的白 炽灯 等高 温照 明灯 具不 应在 库房 内装 设。 | |
7) | 日光 灯镇 流器 线圈 的最 高允 许温 度不 超过 约定 值如 没有 标注 值时 ,其最 高允 许温 度 不应 超过( 内有 衬纸 )95℃ 和(内无 衬纸 )85℃。电容 器外 壳的 最高 允许 温度 不应 超过 标定 值, 如没 有标 注标 定值 时, 其最 高允 许温 度不 应过 50℃。 | |
2、 | 照 明 灯 具的 安 装 | |
1) | 照明 灯具 上所 装的 灯泡 ,不 应超 过灯 具的 额定 功率 。 | |
2) | 灯具 各部 件应 无松 动、 脱落 和损 环。 | |
3) | 照明 灯具 与可 燃物 之间 的距 离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 |
4) | 普通 灯具 不应 小于 0.3m。 | |
5) | 高温 灯具 (聚 光灯 、碘 钨灯 等) 不应 小于 0.5m。 | |
6) | 影剧 院、 礼堂 用的 面光 灯、 耳光 灯泡 表面 不应 小于 0.5m。 | |
7) | 容量 为 100-500W 的灯 具不 应小 于 0.5m。 | |
8) | 容量 为 500-2000W 的灯 具不 应小 于 0.7m。 | |
9) | 容量 为 2000W 以上 的灯 具不 应小 于 1.2m 当距 离不 够时 ,应 采取 隔热 、散 热措 施。 | |
10) | 行灯 变压 器和 所有 移动 式灯 具外 壳的 保护 接地 线(PE 线)应牢 固可 靠。 | |
3、 | 霓 虹 灯 (彩 灯 ) 的 安 装 | |
1) | 灯管 应采 用专 用的 绝缘 支架 固定 ,且必 须牢 固可 靠。固定 后的 灯管 与建 筑物 、构筑 物表 面的 最小 距离 不宜 小于 20mm。 | |
2) | 霓虹 灯专 用变 压器 的二 次导 线与 建筑 物、 构筑 物表 面的 距离 不应 小于 20mm。 | |
3) | 霓虹 灯高 压导 线应 采用 高压 绝缘 线;高压 导线 相互 间、高压 导线 与敷 设面 之间 的距 离均 不应 小于 50mm。 |
10/13
4) | 高 压导 线穿 越建 筑物 时,应 穿双 层玻 璃管 加强 绝缘 ,玻 璃管 两端 须露 出建 筑物 两侧, 长度 各为 50~80mm。 | |
5) | 霓虹 灯专 用变 压器 不应 安装 在可 燃构 件上 ,不得 靠近 可燃 物 。变压 器间 的净 距离 不 应小 于 100mm。 | |
6) | 灯管 的电 极与 导体 的距 离不 应小 于 100mm,并 应安 装在 绝缘 材料 上。 | |
7) | 安装 在建 筑物 轮廓 线上 的彩 灯应 由低 压配 电柜 单独 回路 供电 ,并在 配电 柜处 加装 避 雷器 保护 ;配 电线 路应 穿钢 管敷 设, 不应 挂在 避雷 带上 。 | |
8) | 彩 灯 线 路 应 采 用 绝 缘 铜 线 , 导 线 的 最 小 截 面 除 应 满 足 载 流 量 要 求 外 , 不 应 小 于 2.5mm2,灯 头线 不应 小于 1.0mm 2。 | |
9) | 彩灯 电源 除统 一控 制外 ,每个 支路 应有 单独 控制 开关 和熔 断器 保护 ,导线 的支 持物 应安 装牢 固。 | |
10) | 悬挂 式彩 灯应 采用 防水 灯头 ,灯头 线与 干线 的连 接应 牢固 ,绝缘 包扎 紧密 。彩灯 导 线 应采 用 橡 胶软 铜 导线 , 截面 不 应 小于 4.0m2。 垂直 敷 设 时, 对 地面 的 距离 不 应 小 于 3.0m。 |
8、接地和等电位联接检测
序号 | 检测 内容 | 备注 |
1、 | 一 般 要 求 | |
1) | 具有 基本 绝缘 和外 露导 电部 分的 电气 设备 ,除 用隔 离变 压器 供电 者外 ,均 应连 接 保护 接地 线(PE 线) 接地 。 | |
2) | 电气 装置 应充 分利 用自 然接 地体 作保 护接 地的 接地 极。 | |
3) | 新建 的建 筑物 内应 有等 电位 联结 ,即 将电 气装 置的 保护 接地 线( PE 线) 和各 类金 属管 道、 结构 件互 相联 结起 来, 使其 电位 相等 或接 近。 | |
4) | 10kv 中性 点不 接地 系统 的独 立变 电所 ,其 外露 导电 部分 的保 护接 地和 变压 器低 压 侧中 性点 的系 统接 地可 共用 一组 接地 装置 ,其接 地电 阻阻 值不 应大 于 4Ω,在可 能 的条 件下 应采 取措 施减 少至 2Ω以下 。 | |
5) | 变压 器低 压侧 中性 点的 系统 接地 应用 单芯 铜质 绝缘 电缆 引至 户外 单设 一组 接地 装 置, 与保 护接 地装 置的 距离 不应 小于 10m。 | |
6) | 变压 器低 压侧 中性 点的 系统 接地 不单 设接 地装 置, 但共 用接 地装 置的 接地 电阻 阻 值不 应大 于 1Ω 。 | |
7) | 当建 筑物 基础 钢筋 和金 属管 道等 自然 接地 体的 接地 电阻 阻值 已满 足要 求时 ,不 需 另设 接地 装置 。 | |
8) | TN-C-S 系统 的保 护中 性线 (PEN 线) 应在 进入 总配 电箱 内即 将保 护地 线( PE 线) 和中 性线 (N 线) 分开 ,分 别接 入 PE 线母 排和 N 线母 排, 分开 后不 应再 连通 。 |
11/13
9) | 保护 地线 (PE 线) 、保 护中 性线 ( PEN 线) 、等 电位 联结 线和 接地 极引 入线 不应 接入 刀开 关或 熔断 器。 | |
10) | 保护 地线 (PE 线 )、保 护中 性线 ( PEN 线 ),按 机械 强度 要求 ,最 小截 面应 符合 下 列规 定: 单根 铜线 不应 小于 4mm2 ;符 合下 列条 件之 一时 ,不 应小 于 2.5mm2 。 | |
2、 | 总 等 电 位联 结 线 的 截 面要 求 | |
1) | 一般 值不 小于 进线 回路 中 PE(PEN)线截 面× 0.5;最大 值为 25 mm 2 铜线 或相 同电 导 值的 导线 ;最 小值 为 6 mm2 铜线 或相 同电 导值 的导 线, 但均 不得 采用 铝线 ,当 采用 钢材 时可 采用 Φ10mm 热镀 锌圆 钢或 25× 4mm 扁钢 。 | |
2) | 保护 接地 线应 防止 机械 损伤 和化 学腐 蚀. 在可 能遭 到机 械损 伤处 ,均 应用 管子 或 角钢 加以 保护 。接 地线 穿过 墙壁 、楼 板和 地坪 处应 加装 钢管 或其 他坚 固的 保护 套 管, 有化 学腐 蚀的 部位 还应 采取 防腐 蚀措 施。 | |
3) | 每台 电气 设备 均应 以单 独的 接地 线与 接地 干线 相连 接, 不得 在一 个接 地线 中串 接 几台 电气 设备 。 | |
4) | 接地 干线 的连 接应 采用 焊接 ,焊 接必 须牢 固无 虚焊 。有 色金 属接 地干 线不 能采 用 焊接 时, 可采 用螺 栓连 接。 电气 设备 上的 接地 线应 采用 镀锌 螺栓 连接 。 | |
5) | 等电 位联 结中 各联 结点 应牢 固连 接, 可靠 导电 。 |
9、电线电缆绝缘测试
1、检测条件:必需停电检测。
2、检测内容:利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对一二三级电气线路\电缆进行相间及相
对地绝缘测试。
3、一级线路:配电室输出线路〔比如:配电室-各区域(厂房、综合楼、宿
舍楼等各楼房)的线路〕;二级线路:配电室输出线路下一级配电箱输出的线路
(比如:各区域至楼层的线路);三级线路:楼层配电箱到各室配电箱的线路。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红外热像仪Fotric326;
DY1200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
“全能”配电用多功能测试仪DY5500;
漏电开关测试仪5406A;
数字万用表VC890D等;
六、主要检测依据及规范
12/13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664-20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16-2008);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SZDB/Z139-2015)等;
七、检测安排及报告交付
检测工期:5天(以完成现场实际工作量而定)
检测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共计贰份(正、副
本)。
13/13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