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项目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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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 18: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全玉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63138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婷,152770410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全玉坚,0771-28631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966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零陆佰元整(¥1790600.00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已下浮28%,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范围为:28%≤投标下浮系数≤100%,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具体内容已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招标控制价”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位置 | 招标文件原文 |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 商务标(满分100.00分) | 资信业绩(分值:0.0~50.0分):近 3 年 (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评分规则: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满分50分。 类似项目业绩:建筑总面积在10000㎡及以上(含)或设计费200万元及以上(含)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资信业绩(分值:0.0~50.0分):近 3 年 (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评分规则: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5分,满分50分。 类似项目业绩:建筑总面积在10000㎡及以上(含)或设计费200万元及以上(含)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 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满分100.00分) | (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分值:8.00~40.00分)【备注:每个小点设优、良、中、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1)项目负责人(分值:2.00~10.00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职称、注册证或学历可作为加分项。 优(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考核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良(8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考核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中(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考核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一般(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考核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差(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考核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 【备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注册类型及等级、证书编号等信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行到“桂建云”即可,不需要核验注册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分值:8.00~40.00分)【备注:每个小点设优、良、中、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1)项目负责人(分值:2.00~10.00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职称、注册证或学历可作为加分项。 优(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良(8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中(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一般(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差(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 【备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注册类型及等级、证书编号等信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行到“桂建云”即可,不需要核验注册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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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100.0分) |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100%(取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0 %(取0~30%)。【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各设区市的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中查询后计分。如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考虑到0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替,此设计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0分,-5分,-10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分;乙:-5/20x100*30%=-7.5分,丙:-10/20x100*30%=-15分。】 |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70%(取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30%(取0~30%)。【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各设区市的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中查询后计分。如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考虑到0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替,此设计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0分,-5分,-10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分;乙:-5/20x100*30%=-7.5分,丙:-10/20x100*30%=-15分。】 |
3、本项目已上传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图,具体内容已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图纸”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5、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
联系方式:郑婷,15277041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5室
联系方式:全玉坚,0771-286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玉坚
电 话: 0771-286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