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闽赣省际(建宁)交通运输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海关监管作业区
金额
3018.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18.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女士180593789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闽赣省际(建宁)交通运输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海关监管作业区

发布时间:2023-02-17 1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赣省际(建宁)交通运输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海关监管作业区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建发改投资[2022]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 (浦梅铁路建宁县火车南站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3018909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赣省际(建宁)交通运输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海关监管作业区 ,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主体与装饰、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的铺装、围墙、防护栅栏、排水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的中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189097元(暂列金 1406505 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 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 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 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按废标处理;(2) 根据闽建筑〔2015〕 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 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 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13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5981886,传真:/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乘龙公寓504,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59378959、15160639802,传真:/

联系人: 付女士、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电话:0598-79753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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