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账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账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LSSHCS2024—2
2.采购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8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账户服务工作,实现账户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管理,计划建立账户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全国统一集中账户管理系统的对接;结合实际,我部拟启动账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注: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供应商报名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供应商报名
1.1缴纳购买磋商文件购买费用
1.1.1缴费时间: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进行缴费。
1.1.2缴费金额: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1.3缴费方式:按以下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费用。
缴款方式:网银转账形式
账号:128018954305   
户名: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乐山高新支行
开户行号:104665002551
1.2发送相关资料
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后,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于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打包发送至网址:1423302307@qq.com(提交以下资料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报名供应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按供应商介绍信中注明邮箱发出磋商文件。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收件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显示)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显示),同时注明联系电话及收件邮箱;③购买磋商文件的缴款凭证。
2.介绍信格式
介绍信格式不得更改,格式详见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招投标信息”栏中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公告栏。
注:供应商发送的相关资料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资料扫描件及公司鲜章必须清晰可见,如模糊不清视同该项缺失。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3日14:1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见第十一条)。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3日14:1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05号、407号、409号(往乐山市公安局方向,原美客美家酒店春华路店底楼旁门市)二楼会议室(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39号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9142
代理机构: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万泰广场4单元9楼7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096188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介  绍  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          等     名同志,身份证号:      ,负责(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的报名工作及采购文件领取工作,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1.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贵行采购文件电子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2.我单位在开标(响应)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贵行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本项目的公告信息。我单位在接到更正通知后,将认真按照通知事项开展相关工作。
3.我单位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对采购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递交方式进行主张,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规定时间结束后,未提出任何异议的,我方绝不采取任何方式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
4.我单位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对该项目采购公告所述供应商资格条件全部知悉,并承诺符合其资格。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改或自拟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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