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491.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91.68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0-83492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91.68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品实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
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
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3.4.4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
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拟担任本工
程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
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③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
内容进行评审)。
3.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O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员
活动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员
活动室
七、其他
详见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联系人:戴工
电 话:020-375744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联系人: 张工、叶工
电 话: 020-8349217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竹鬓了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
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
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内龙归学校、竹料一中、良田二小、江高二
中、石井中学、张村中心小学、六中实验中学空港校区、景泰中学等8所学校。
2.3工程建设规模:
序号 | 所属 片区 | 项目名称 | 改造内容 |
1 | 太和 | 龙归学校 | 消防改造等 |
2 | 钟落 潭 | 竹料一中 | 1、北校区:(1)教室改造;(2)北校区办公楼 改造;(3)阶梯室改造;(4)校道铺设沥青; (5)运动场主席台改造;(6)教室办公室改造 ; 2、南校区:(1)阶梯室改造;(2)校道铺设沥 青;(3)体育器材室改造;(4)运动场主席台 改造;(5)教室办公室改造。 |
3 | 钟落 潭 | 良田二小 | 1、楼顶琉璃瓦松脱跌落排危工程项目。 2、学校围墙、护栏加高工程项目。 3、体育馆外学生攀爬区建设项目。 4、楼面天花板脱落翻新建设项目(约一万平方米 )。 5、体育馆楼面补漏工程项目。 |
4 | 江高 | 江高二中 | 6、学校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1、校门改造升级(校门重新设计改造、保安室升 级改造)。 2、星晨广场改造升级(花坛、文化石、大理石铺 地,两个绿化花坛改造)。 |
序号 | 所属 片区 | 项目名称 | 改造内容 3、多媒体阶梯教室、录播教室装修改造(墙面封 |
板,吊天花,灯光改造)2间。 4、人车分流出口改造(拓宽出口,安装铁门和自 动门闸)。 5、厚德楼楼顶防水补漏(楼顶重新做防水处理, 约1200平方)。 1、石井中学校园地面改造项目,校园地面改造约 3000m,更换原来破旧地砖,铺设新的防滑地砖 ,同时原来水泥地面的也增铺防滑地砖。 | |||
5 | 石井 | 石井中学 | 2、石井中学5、6号教学楼门窗改造,更换5、6号 楼门窗,向北的窗口增加不锈钢安全网 3、石井中学图书阁升级改造,架空层图书阁改造 优质学生阅读场所,增加地板、玻璃墙、环境氛 围布置等内容。 4、石井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地理 园地图、地溶地貌、劳动基地改造、校园绿化。 5、石井中学动场舞台升级,运动场舞台加固,增 建雨棚、背景墙。 6、综合楼学习报告室升级改造 7、实验楼改造 |
6 | 「石井 | 张村中心小 3. 学 | 1. 教学楼教室和综合楼部分功能场室内部墙体和天 花板翻新,更换门窗,配备储物柜,安装宣传栏 2.教学楼下小操场重整,铺设塑胶地面。 一(2)班后面的烂地和操场旧厕所位置,改建为 两座凉亭,增设假山和水池等,建设为学校思源 文化重要景观。 4.学校东门、围墙及门卫室改造 |
7 | 人和 | 六中实验中 学空港校区 | 5.饭堂门前建花岗石文化墙。 1.约70米危墙重建; 2.校道排水及铺沥青升级改造; 3.教学楼科学楼通道墙体安全改造; 4.学校大堂等活动空间提升改造; 5.人车分流,南停车场硬底化,建雨棚,新建80 个车位,及改造停车场入口;6.食堂就餐空间改 |
8 | 新市 | 景泰中学 | 造。 1.大门及西门改造升级; 2.增加风雨长廊; 3.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升级改造; |
序号 | 所属 片区 | 项目名称 | 改造内容 |
4.学生宿舍改造。 |
其中,设计标准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承包人按发包人现场要求的节点要求开展工作,以发包人发
出通知次日起暂定10天内完成。
(2)施工工期:170
日历天(含拆除部分的工期),自发出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计。
2.5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承包人负责完成广州市白云区内龙归学校、竹料
一中、良田二小、江高二中、石井中学、张村中心小学、六中实验中学空港校区、
景泰中学等8所学校改造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发包人委托的所有工作,包
括且不限于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拆除、包改造、包
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包工程概算、预算及结算编制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
2.5.1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如下:
(1.1)石井中学:学校园地面改造;5、6号教学楼门窗改造;图书阁升级
改造;学校园文化建设、中学动场舞台升级;综合楼学习报告室升级改造等设
计。
(1.2)江高二中:校门改造升级;星晨广场改造升级;多媒体阶梯教室、
录播教室装修改造;人车分流出口改造;厚德楼楼顶防水补漏等设计。
(1.3)竹料一中
北校区:教室改造;北校区办公楼改造;阶梯室改造;校道铺设沥青;运
动场主席台改造;教室办公室改造等设计。
南校区:阶梯室改造;校道铺设沥青;体育器材室改造;运动场主席台改
造;教室办公室改造等设计。
(1.4)龙归学校:中小学部消防管网渗漏修补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
中小学校园楼面补漏及校园内墙脱落安全修补;中小学围墙维修改造;小学部
高水平运动队宿舍改造等设计。
(1.5)良田二小:楼顶琉璃瓦松脱跌落排危;学校围墙、护栏加高工程项
目;体育馆外学生攀爬区建设项目;楼面天花板脱落翻新建设项目;体育馆楼
面补漏工程项目;学校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等设计。
(1.6)张村中心小学:教学楼教室和综合楼部分功能场室内部墙体和天花
板翻新,更换门窗,配备储物柜,安装宣传栏;教学楼下小操场重整,铺设塑
胶地面;一(2)班后面的烂地和操场旧厕所位置,改建为两座凉亭,增设假山和
水池等,建设为学校思源文化重要景观;学校东门、围墙及门卫室改造;饭堂
门前建花岗石文化墙等设计。
(1.7)六中实验中学空港校区:危墙重建;校道排水及铺沥青升级改造;
教学楼科学楼通道墙体安全改造;学校大堂等活动空间提升改造;人车分流,
南停车场硬底化,建雨棚,新建80个车位及改造停车场入口;食堂就餐空间改
造等设计。
(1.8)景泰中学:大门和西门建设;大门附近连带空地铺麻石;风雨长廊
建设;
热水系统改造;男生宿舍门板更换、墙面粉刷及部分防水补漏等设计。
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
设计服务,工程设计的范围、标准、规格、限额均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或
发包人的要求。协助发包方办理项目的各类报批等沟通配合工作。具体如下:
1)主项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含强电、弱电、防雷)、
装修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
(1)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设计方案协调工作。
(2)编制方案设计;编制设计文件估算、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协
助发包人组织各项专家评审、消防审查。
(3)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审核工作,还包括
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
析等。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5)负责项目竣工图编制工作,绘制竣工图费用已含在合同总额内,承包
人设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竣工图编制费用。
(6)除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
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
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5.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
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包深
化设计、包材料、包设备、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联合调试、包施工安
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半成品)保护、包调试与检测、配合第三方检测及
监测、包试运行、包验收合格、包培训、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
织和协调、包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包税费、包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相关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包因验收(合同范围内)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
用,以及包承包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须承担为履行此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外所必须缴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税费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税费,此税费及规费应已包括可能涉及的合同
价格调整)等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价格不因施工
期间市场价格变化、水、电、机械、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施工条件变化、采
购图纸与政府部门批复图存在差异以及其它政策性的变化而调整。包括承包人
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及国家税制改革原因带来税种及税率的变化,非经
发包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予调整。具体如下:
(1)负责如下项目的施工工作:
(1.1)石井中学:学校园地面改造;5、6号教学楼门窗改造;图书阁升级
改造;学校园文化建设、中学动场舞台升级;综合楼学习报告室升级改造。
(1.2)江高二中:校门改造升级;星晨广场改造升级;多媒体阶梯教室、
录播教室装修改造;人车分流出口改造;厚德楼楼顶防水补漏。
(1.3)竹料一中
北 校 区
教室改造;北校区办公楼改造;阶梯室改造;校道铺设沥青;运动场主席台改
造;教室办公室改造。
南校区:阶梯室改造;校道铺设沥青;体育器材室改造;运动场主席台改
造;教室办公室改造。
(1.4)龙归学校:中小学部消防管网渗漏修补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
中小学校园楼面补漏及校园内墙脱落安全修补;中小学围墙维修改造;小学部
高水平运动队宿舍改造。
(1.5)良田二小:楼顶琉璃瓦松脱跌落排危;学校围墙、护栏加高工程项
目;体育馆外学生攀爬区建设项目;楼面天花板脱落翻新建设项目;体育馆楼
面补漏工程项目;学校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1.6)张村中心小学:教学楼教室和综合楼部分功能场室内部墙体和天花
板翻新,更换门窗,配备储物柜,安装宣传栏;教学楼下小操场重整,铺设塑
胶地面;一(2)班后面的烂地和操场旧厕所位置,改建为两座凉亭,增设假山和
水池等,建设为学校思源文化重要景观;学校东门、围墙及门卫室改造;饭堂
门前建花岗石文化墙。
(1.7)六中实验中学空港校区:危墙重建;校道排水及铺沥青升级改造;
教学楼科学楼通道墙体安全改造;学校大堂等活动空间提升改造;人车分流,
南停车场硬底化,建雨棚,新建80个车位及改造停车场入口;食堂就餐空间改
造。
(1.8)景泰中学:大门和西门建设;大门附近连带空地铺麻石;风雨长廊
建设;
热水系统改造;男生宿舍门板更换、墙面粉刷及部分防水补漏。
并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成品保护实施、施工、验收,接通、开通,直至投
入使用为止。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
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
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
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
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
工作。
(4)负责验收所需的各项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
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
永久用电用水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负责联合验收、档案验收
等工作,但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报验手续无法进行的情况除外。承包人积极利用
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
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5)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
工作。
(6)建立防疫智能化监测及人脸识别系统、安全生产智能化监控系统(含
塔吊远程监控系统),负责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现
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
)报批、施工、维护等。
(7)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8)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9)上述承包范围内涉及图纸优化后所需的施工与施工管理工作。
(10)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
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1)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
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学校引入方、规划
丶 教育等。
(12)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对场地既有结构、设备设施、管线、通道等安
全保护工作(若有)。
(13)除以上内容外,项目实施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
单为准。
2.6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6.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
2.7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916,8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
价为1,659,600.00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3,257,200.00元。其中各学校
工程费用采购限额如下:
序号 | 所属片区 | 学校名称 | 改造项目最高投 标限价(元) | 实物捐赠项目最 高投标(元) |
1 | 钟落潭 | 竹料一中 | 3,459,559.00 | 678,641.00 |
2 | 钟落潭 | 良田二小 | 3,828,617.00 | 356,683.00 |
3 | 江高 | 江高二中 | 3,632,082.00 | 523,818.00 |
4 | 石井 | 石井中学 | 4,071,117.00 | 71,983.00 |
5 | 石井 | 张村中心小学 | 3,489,280.00 | 696,020.00 |
6 | 人和 | 六中实验中学空港校区 | 4,054,430.00 | 117,270.00 |
7 | 新市 | 景泰中学 | 3,969,124.12 | 143,675.88 |
8 | 太和 | 龙归学校 | 4,164,900.00 | 0.00 |
9 | 小计 | 30,669,109.12 | 2,588,090.88 | |
10 | 合计(改造项目+实物捐赠) | 33, 257, 200. 00 |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
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标准: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工伤频率控制在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设计单位应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节能规范,具体要求以
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投标费用自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
)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外国或澳
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
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
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1.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
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
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
协议(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
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
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
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
方提供)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持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
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
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
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
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
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一)。
3.4.4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
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拟担任本工
程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
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③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
容进行评审)。
3.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_15_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_21
日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方式: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登记。
(2)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3)投标单位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受理。投标登记
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三)。
②投标单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韭
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格式自拟)。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 27日上午9:30-10:0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
限公司党员活动室。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曰上午10:00
5.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
员活动室。
5.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
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
何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cg.gemas.c
om.cn/)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7.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0-37574493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叶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1777070148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3757449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57449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8.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
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
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辶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
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9.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
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
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
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5)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
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
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二
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
人。
招 标 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
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
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
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
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
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
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十四)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五)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
夕 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
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
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
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
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
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
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
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
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
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
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
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
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
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 单 位 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
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
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
O
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
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施
工技术负责人需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
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
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
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本工程的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o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白云区石井中学等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资质证号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 安全考核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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