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泰宁县北溪、官田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btn〔2017〕招字第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598-7830278
标书截止时间2017/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3
公告正文
2017年06月20日
招标编号:YBTN〔2017〕招字第001号
开标时间:2017-07-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泰宁县北溪、官田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闽水水保〔2017〕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及自筹 ,招标人为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泰宁县北溪、官田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泰宁县杉城镇北溪小流域(二期);

2.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及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8.6hm2,其中安全生态水系5520m,其中:①河道清淤956m?,河道清障:拆除挡墙144m;②生态护岸3590m;③堤岸亲水步道389m;④生态缓冲带2045m?;⑤岸顶绿化带2720m。总投资约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北溪小流域(二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措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5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投标人未因失信、欠薪、上黑名单等行为被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禁止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 6 21日至2017 6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泰宁县林业路下段31号2楼戴家坑路口(胜二村部对面)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售价500元/份,且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9%(含9%)~12%(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12日17时00分前汇款到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并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根据泰政文〔2014〕138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收工作的通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价款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宁县支行营业部,户名: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账号:13-885101040000081)。

6.5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工伤保险参保办法按泰政办【2013】67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地泰宁县大饭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厅(地址:泰宁县东洲路59号,交通局对面)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泰宁县水利局:0598-783212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52598257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

联 系 人:胡工、黄先生

电 话:0598-7830278 1360597530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350016479070525085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交易中心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0598—7869917、0598—78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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