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宾亨镇石涧排洪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19日 20: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宁县宾亨镇石涧排洪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宾亨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20: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2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2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 ||
预算金额 | ¥297.89800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2228312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宾亨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宁县宾亨镇人民政府承前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87812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润项目管理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77区梅苑111号1楼(住改商)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2228312 |
项目概况
广宁县宾亨镇石涧排洪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肇庆市端州区77区梅苑111号1楼(住改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Q-2024-01
项目名称:广宁县宾亨镇石涧排洪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8980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8980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广宁县宾亨镇石涧排洪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2,978,980.08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于上述网站的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承诺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承诺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3)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77区梅苑111号1楼(住改商)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2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2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宾亨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宁县宾亨镇人民政府承前路
联系方式:0758-8781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润项目管理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77区梅苑111号1楼(住改商)
联系方式:0758-2228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758-222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