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
公开抽选公告
本公开抽选项目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抽选。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沙天街下穿道(火车站下穿洞)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照明区域全长310米,照明面积合计约3500平方米,选用视频线条灯做星空背景;主要包含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等。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1381316.14元(已按沙区相关文件下浮5%)
2.4 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抽选文件第二章报名人须知第1.4.1项内容。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报名,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或抽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抽选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随机抽选。
抽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6-16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65386163
抽选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15823027114
- 附件:【2022.09.16】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出图).zip附件:【2022.09.16】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出图).zip附件:【2022.09.16】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出图).zip
- 附件: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抽选文件.doc附件: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抽选文件.doc附件: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抽选文件.doc
- 附件:清单.zip附件:清单.zip附件:清单.zip
- 附件:工程合同(抽选合同).docx附件:工程合同(抽选合同).docx附件:工程合同(抽选合同).docx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抽选人 | 名 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6-16号联系人:周老师电 话:023-65386163 |
1.1.3 | 抽选代理机构 | 名 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联系人:沈老师电 话:15823027114 |
1.1.4 | 项目名称 | 沙坪坝火车站下穿洞容貌品质提升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沙天街下穿道(火车站下穿洞) |
1.1.6 | 工程规模 | 项目照明区域全长310米,照明面积合计约3500平方米,选用视频线条灯做星空背景;主要包含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等。 |
1.2.1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资金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发包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 工期: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报名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施工抽选实行资格后审,报名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报名截止日报名资格情况报名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报名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报名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报名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承诺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抽选人造成损失的,报名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报名,已取得中选资格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报名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报名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4.其他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报名人自行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抽选人造成损失的,报名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报名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特别说明:(1)报名人须对上述1~4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人在抽取当天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报名文件,抽选结束后抽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选人单位法人章)进行核查。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中选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抽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处理,中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选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本抽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报名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抽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抽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2 | 抽选时间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随机抽选。 |
2.2.3 | 抽选人对抽选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抽选文件编制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1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须相应延后报名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报名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报名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计价原则 |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金额为1381316.14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壹仟叁佰壹拾陆元壹角肆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3320.23元。此合同金额即为本项目暂定合同总价。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本次发包价包括完成发包范围内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税金、运输到场费、相关手续费(准伐证、准运证、通行证等)、上下车费、吊装费、密闭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除渣清洁、协调费、环卫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水用电的所有费用、周边建筑物及构筑物保护费用、与周边区域及施工单位的交叉干扰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发包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A、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组织措施费=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组织措施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清单结算合价÷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清单投标合价)所有专业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已包含在组织措施费内,不另行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B、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均按竞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施工图范围外确需增加的技术措施费用,以经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进行结算。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竞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6.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发包价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税金、相关手续费(准伐证、准运证、通行证等)、上下车费、吊装费、密闭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除渣清洁、协调费、环卫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水用电的所有费用、周边建筑物及构筑物保护费用、与周边区域及施工单位的交叉干扰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选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选后无论任何种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结算时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发包人发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本项目抽选文件中凡符合沙住建纪〔2020〕21号文中“沙坪坝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价原则表”特征部分的均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完成项目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材料价差、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税金、密闭运输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协调费、环卫费等费用。7.安全文明施工费:7.1 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7.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8.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根据2022年第11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材料价格并结合市场价、沙住建纪〔2020〕21号文进行调整。9.本工程人工费按2022年第4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人工信息价计取。10.其他说明10.1 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如果有)必须执行市政府2004年第164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的规定。10.2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选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选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选人承担并支付。10.3服务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貌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30 日历天(从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本须知1.4.1项规定。 |
5.2 | 抽取程序 | 1、符合本公告项目抽选条件要求的库内潜在备选承包商,经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成功后,在本项目抽选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系统相关指令进行网上报名。各潜在备选承包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本项目的抽选活动。非库内企业、非项目要求资格的潜在备选承包商,系统将自动不予报名。2、抽选人按项目抽选公告确定的抽选时间,自行进行网上抽选。3、本项目抽选1家库内合格承包商作为中选人。4、抽选工作结束后系统自动将中选通知书发送给中选人。5、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五日内及时联系项目抽选人签订合同,若因中选人原因未按时完成签订合同手续,则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由抽选人根据随机抽取原则另行确定施工单位,并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罚。 |
7.3.1 | 履约担保 | 无。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工程结算 | 见合同结算条款。 |
10.2 | 工程款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区财政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结算评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
10.3 | 农民工工资 | 施工单位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用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以下简称“工资卡”),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
报名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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