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0月18日 至 2022年10月24日
文件购买费:1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8日 10:48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寄投递文件务必在2022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0:00前送达至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215室。 邮寄接收地址: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总楼215室 邮寄接收电话:18680750883 邮寄接收人:刘老师
询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0:00
询价地点:邮寄投递文件务必在2022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0:00前送达至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215室。 邮寄接收地址: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总楼215室 邮寄接收电话:18680750883 邮寄接收人:刘老师
1、采购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585960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以赛为链三域融通职业教育“产赛教”融合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视频拍摄 | 9.8 | 0.19 | 1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以赛为链三域融通职业教育“产赛教”融合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视频拍摄项目 | 1 | 批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询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一、合同标的: |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期(天) |
1 | ||||||
2 | ||||||
3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以上合同价格是到需方使用时的价格,包括此价格包含所需的设备费、配件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施工配合协调费、风险费、装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管理费、安装费、包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试验费、检验费、利润、税金,以及因供方原因形成的返工费或质量验收不合格整改费等所有费用,需方不再向供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等: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完好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号等有效信息,且不得开封,否则,需方有权将其视为“三无”产品或旧品而拒收;供方所供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技术参数、生产厂家等必须与合同相符,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 年的免费质保。2、采购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方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方实际承诺执行。3、采购产品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予以明确说明。(二)保修范围:本合同约定的 等。(三)服务措施:1、包修、包换、包退服务(1)质保期内由供方包修、包换、包退(指产品整体、非部件),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全部费用。 (2)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供方应为需方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3)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需方直接选择换货时,供方应当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4)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供方应为需方调换不得低于合同产品规格且需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供方不得向需方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5)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四)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方和厂家应当为需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需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需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需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方或厂家应在 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档次原厂备用产品,使需方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方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如需方有相应要求,供方和厂家应对需方进行免费升级服务。4、其他服务要求(1)在质保期内,供方向需方免费提供配件和上门维修服务,同时参照产品包装内生产厂商保修承诺,且以对需方最优承诺为准。(2)电话咨询和线上响应:在 年质保期内,供方提供相应的电话技术支持;供方向需方提供2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进行上门服务;保修范围: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投标文件承诺的保修范围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执行。(3)使用培训服务:①在需方第一次使用系统或产品时,供方将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全程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于需方人员掌握系统安装、管理维护及操作使用等知识;②供方向需方提供为期 天的技术培训,具体内容包括:产品介绍、使用操作和管理维护等内容;(五)质保期后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后,供方会继续为需方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和上门维修服务。需要更换配件的,供方按实际产生的配件费用仅收取配件费,无其他费用。(六)维修配件:供方或厂家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需方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需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 ||||||
三、交货地点、时间和方式:(一)供方应采用合理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 ;(二)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三)随机配件、附件及清单等应与产品一同送到,在安装调试中所产生的各类配件一律由供方提供。(四)采购产品需要试运行的,如没有特别约定试运行期间包含在交货期外,则试运行时间应包含在交货期内。 | ||||||
四、履约保证金:(一)合同签订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交合同金额的 作为履约保证金。所供产品到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且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需方收到供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若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则需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 ||||||
五、验收标准、方法:(一)供方派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向需方申请验收,由双方代表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技术参数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约定及封存样品(如有)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产品技术资料、原厂真货证明、产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试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提供足量供日常维护的配件。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由双方组织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二)验收方法如下:1、货物验收须有供方、需方验收小组以及使用单位的人同时在场。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方应在需方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好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供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所用材料的品牌技术规格清单)、原厂真货证明、装箱单和合格证、提供所用质量和环保检测报告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4、需方可视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包括破坏性实验)或随机抽样送质检局检验,凡不符合要求者,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货款。5、需方需要厂家对供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供方应让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三)验收结果由需方验收小组人员、供方代表签字确认,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自验收结果签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供方不能再对需方的验收结果提出异议。 | ||||||
六、付款方式:(一)货物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开具合法发票,需方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入库单、发票、资金支付申请单等材料,向供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额。(二)供方延迟提供合法发票的,需方有权相应延迟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
七、知识产权:(一)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配套软件或配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供方所供产品系需方委托生产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属于需方所有。 | ||||||
八、违约责任:(一)如供方不能按时交付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天仍不能交付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方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需方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二)若供方所供产品与采购合同、需方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三)若供方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四)若需方逾期付款,每天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五)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 ||||||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则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十、其他约定事项:(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竞标承诺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壹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三)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 | ||||||
需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 供方: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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