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专利转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项目
金额
42.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峰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蕊0431-8186867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6
公告正文
专利转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需求人为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专利转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4最高响应限价:有,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价限价(元,不含税)
总价限价(元,不含税)
备注
1
专利转让-发明项目
1
270000
270000

2
专利转让-软著项目
9
8900
80100

3
专利转让-实用新型项目
4
33000
132000

4
高企认定-审计服务
1
108939.58
108939.58

5
高企认定-咨询服务
1
427000
427000

如果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成功,不支付该费用
合计限价(元,不含税)
1018039.58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不限于审批表、发票等)
(3)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备案(提供备案表且加盖公章)
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无亏损。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19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18日前)具有成功申报案例至少1项(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企业诚信:
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技术承诺:承诺满足技术任务书中工作要求。
3、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
4、其他承诺:(1)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2)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垫付周期12个月。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参与(提供法人/股东清单)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5月5日20时至2022年5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8时10分,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王峰
电话:17688204181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冯蕊、林健君
座机:0431-81868671、80745102
手机:17386876471
电子邮箱:fengrui6@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响应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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