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区域泾阳建材编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询比价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qy-xj-2024-13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工158293198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陕西区域泾阳建材编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12-19 13:54:48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SXQY-XJ-2024-1355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23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4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2-24 13: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12-24 14: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

标书费: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SXQY-XJ-2024-1355)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6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XJ-2024-1355)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阳县支行/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61001637308052505400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编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技术服务 1.000 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泾阳建材

收货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兴隆镇徐家山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询  比  价  公  告
一、项目名称: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编制公司《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三、服务实现功能及目标:
通过现场勘查、收集矿山相关资料,编制《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要求,并经专家评审后报国家矿山监察局陕西局备案。
四、质量要求:
编制公司《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符合当地政府及相关规定要求,其中《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满足备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服务要求期限:
(一)完成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二)售后服务要求:/
(三)服务成果输出:编制《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对所出具的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六、付款及验收要求
(一)验收方式:编制完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当地政府要求的《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二)付款方式: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后一次性付款。
(二)支付方式:电汇。
(三)税票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资质认证: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
(三)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四)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五)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账户信息:
投标单位需缴纳¥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收款单位: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阳县支行
帐 号:61001637308052505400
联 系 人:崔工 13193992951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付款,需提供银行回执信息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并备注“泾阳建材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服务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公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如有发现私人转账情况发生,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将不得参与竞价。
3.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缴纳,付款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三)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招标人有权依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4.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其他损害采购方利益的行为。
九、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报价最高限价是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询比价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将予以拒绝投标。
3.开标网站/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
(三)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以及超过招标工期要求的;
5.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供应商冻结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冻结,冻结后一年内将不得参与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采购业务:
(一)一年内,开标后定标前,出现两次放弃投标行为的。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采购公告要求的品牌、型号、货期等响应技术要求,导致流标、终止的。
(三)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报价时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未盖公章,导致流标、终止的。
(四)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到货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采购方文件要求或相关管理制度但不足以纳入黑名单的不良行为的。
十一、金隅集团黑名单:投标人有如下列行为之一,将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五年内禁止参与金隅集团任何招采业务
(一)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招标资质文件;
(二)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 秩序;
(四)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
(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六)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十二、廉政条款
投标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方人员参加由投标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采购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中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二、探勘现场及业务咨询
(一)踏勘时间:2024年 12月23日13时,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勘踏现场以现场照片及签到表为证(踏勘现场人员需提供招标单位要求符合的公司相关资质及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不现场踏勘视为掌握现场情况。
(二)踏勘地点: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踏勘现场联系人:尚先生(同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15829319815

联系人

崔工 (商务咨询) / 131939929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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